臨時佔地的補償合同

臨時佔地的補償合同

  徵 用 方:烏海市公路***********專案部 (簡稱甲方)

  被徵用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土地基本情況:

  土地位於 ,甲方由於施工需要需補償乙方費用,(超出徵用土地線)計 m2。

  2、補償金額及付款方式:

  補償金額為 元,大寫: ,一次性付清。

  合同從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補償費用。

  3、雙方責任:

  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補償費用全部結清,雙方再不發生對於該土地的任何相關手續,乙方對於該土地使用權收回,甲方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補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正常施工。

  4、甲方施工完工後,負責清理場地,已方必須出據相同金額的票據。

  5、違約:

  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約行為,經協調無效,申請有關執法部門解決。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7、附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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