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1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淨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淨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淨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汙染,純淨水過濾裝置過期等情況,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並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准,採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後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後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准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餘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執行或使用。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2
學校為加強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制度。
1、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氣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氣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氣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停氣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氣。
7、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及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3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後切斷水、電、煤氣開關並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裝置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並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4
一、用水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後勤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裝飲用水。
2、選擇符合資質的企業供應桶裝水,並獲取近期水質檢測報告,確保師生飲水安全。
3、基建科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及時維修,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鎖,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二、用電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電工要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對校內線路、電器裝置、開關和接頭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杜絕事故隱患。
2、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3、各班主任、處室負責人、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本班級、本處室和所管轄實驗室的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裝置的部門要在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影印機等)。
4、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電管人員禁止入內。
三、用氣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燃氣管道。
2、使用燃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3、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灶具。經常檢查連線灶具的燃氣專用膠管,定期調換。
4、若發現燃氣洩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5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效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6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為了加強管理,做到節約用水,規範用電行為,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根椐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節約用水、安全用電制度。
一、職責:
1、各處室、年級組、班級及教學功能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及功能室負責人,作為節約用水、用電的第一責任人。食堂、學生宿舍及傳達室,管理員、生活老師及門衛為第一責任人。全校師生要自覺保護室內外一切用水、用電設施,杜絕浪費現象,養成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
2、學校成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管理檢查小組,組長:方建宏,成員:盧誠、付建朝。負責檢查校內各場所的有關水、電裝置及使用情況,並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造成學校水電設施損壞和浪費的現象,追究其賠償責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後,要及時擰緊水龍頭,見到滴水的`龍頭要及時擰緊。
2、用自來水時,水龍頭儘量開小一點。
3、發現損壞的龍頭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杜絕長流水。
4、各班級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5、晴天一節課後教室內不要開燈,教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
6、教室的照明、電視機等應有專人管理。禁止私拉亂接,嚴禁學生私自拆裝教室、寢室內電氣設施,學生宿舍嚴禁使用任何電器
7、放學後或晚自習後,必須關閉照明、吊扇、電腦等電氣裝置的電源。
8、學生宿舍白天要關閉衛生間的照明燈,嚴禁長明燈,晚上熄燈鈴響後,寢室內的燈一律關閉。
9、路燈和廁所照明燈,早上應及時關閉,嚴禁長明燈。
10、食堂餐廳就餐後,餐廳的燈及吊扇應及時關閉,不用的設施也應該關掉。
11、各處室、年級組及教學功能室的照明、吊扇、電腦、印表機、空調等電氣裝置的電源下班後用全部關閉。
12、為了保障節約用水、用電,冬天最低溫度攝氏8度以下,夏天最高溫度28度以上方可開啟使用空調。使用空調時門窗必須關閉。
13、各處室嚴禁私自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氣裝置,嚴防超負荷運轉引起火災。
14、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燈頭、電線、開關、插座等家用電器裝置,用電裝置要保持清潔完好。
15、加強用水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裝置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及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以上制度均納入學校班級的考核評比及教師的績效考核,違反本制度或造成財產損壞的將進行處罰賠償。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車間用水用電管理制度,保證安全,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對車間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1.全體員工應樹立安全、節約用水用電意識,愛護水電設施和裝置,防止浪費和杜絕安全隱患。
2.用電線路和裝置要經常檢查,發現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破舊開關及時更新,防止漏電、觸電。
一、用水管理制度
1、各工序要在保證正常生產的情況下控制各個進出水閥門的水流量,減少耗水量。
2、衛生間杜絕長流水,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修。
3、保全工要加強用水裝置的日常維護管理,經常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維護,定時定期抄錄水錶,對用水量及時分析,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對管網進行排查以消除問題。
二、用電管理制度
1、各工作區域工作時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確實需要開燈的也要控制開燈數量,光線夠用即可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各工序下班後應及時關閉電腦、日光燈、飲水機等電器。
3、車間各工序工作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閘,各工序班組長人員負責監督檢查。
4、辦公裝置在暫時不使用時要設定好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要及時關閉用電裝置,特殊情況除外。計算機、印表機等辦公裝置在長時間不使用或下班後,必要時關閉電器電源,減少待機能耗。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範用水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後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後,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後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後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裡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佈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範佈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並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後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裝置,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裝置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後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後,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溼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裝置,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裝置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制度,保證安全,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對學校辦公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1.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樹立安全、節約用水用電意識,愛護水電設施和裝置,做到人離斷開所有用電裝置的電源,防止浪費和杜絕安全隱患。
2.用電線路和裝置要經常檢查,發現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破舊開關及時更新,防止漏電、觸電。冬季各辦公室應關好門窗。
3.各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烤爐、電飯煲、微波爐、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裝置,所有用電設施必須貼有總務處簽發的許可證,禁止私拉亂接。
4.禁止私人電動單車在校內使用公用電源充電。
5.凡有晚自習的年級,只允許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相應的電器。
6.各教室放學後要及時切斷電源,光線很好的晴天不允許開燈。用電操作要嚴格、規範。各班電燈、電風扇等要及時開關,並注意安全。
7.特殊情況須使用空調和其它電器的須經主管校長、總務處同意。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檢測水質、定期消毒、水井加蓋等。
8.各辦公室均應建立值日製度。負責值日的教師,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水閥。負責值日的行政幹部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犯規定者作好記錄由學校處理,水電工、校產管理員每日要對全校水電設施巡查兩次,並及時維護。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裝置,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 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