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年基於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

廣東2021年基於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

  參加考試的物件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和藝術)兩大類。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生章程和計劃,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東2021年基於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東2021年基於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

  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錄取模式,根據招生章程公佈的原則構成考生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其他試點高校按照6:3:1比例(即學生高考成績佔綜合成績的60%,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佔30%,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佔10%),最終構成考生的綜合成績,根據招生章程公佈的原則進行錄取。

  拓展:

  一、試點院校和招生章程

  1、2021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等10所高校,在我省開展基於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

  2、各試點高校要認真研究制定招生章程,並依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錄取辦法,明確招生計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考核辦法、工作程式、入選考生確定規則、錄取辦法、諮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資訊。高校須提前將招生工作方案報廣東省招生辦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據此開展招生工作。試點高校要認真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出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要求或折算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佈。根據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要求,2021年起,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必須合格方能參加高考錄取。

  二、考生報名和高校初審

  1、符合我省高考及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自願報名,具體時間及方式見試點高校招生簡章。報名須採取線上或郵寄報名材料等形式進行,不得組織現場報名。考生需根據學校要求如實提供報名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試點高校最遲應於6月初完成報名組織工作。報名結束後,試點高校要將考生報名資訊(含考生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高中學校名稱)報送省招生辦,我辦將根據報名資訊及時向學校反饋考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資訊。省招辦提供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資訊中,應屆畢業生包括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等六門考試科目是否合格及等級;往屆畢業生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或歷史、思想政治、地理等三門考試科目等級資訊。

  3、學校按公佈的報名條件及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要求,結合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確定參加本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本人並在本校網站公示。試點高校要重點研判考生高中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將學生社群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性學習和自主選修課程學習情況等作為報考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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