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指南

溫州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指南

  溫州大學,簡稱“溫大”,位於浙江省溫州市,是浙江省教育廳和溫州市共建的浙江省重點高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溫州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選拔物件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基本資格要求

  (1)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類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會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後才能予以認可)。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同時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我校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按以下標準進行折算: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其中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資訊科技”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三、報名方式

  考生可以選擇以下兩類方式的其中一類方式申請報考。

  (1)自我推薦報名方式:報考師範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需達100分及以上;報考非師範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需達90分及以上。

  (2)專項報考報名方式: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a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不含A組、B組、初賽和普及組等獲獎。

  b科技創新類: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含)以上;或在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程式設計與智慧設計大賽中獲得獲全國三等獎(或銅牌)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c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d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專案);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e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錦標賽上獲前3名(限個人專案);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專案)。

  四、招生計劃

  2021年溫州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為360名,分兩種報考類別,其中師範類150名,非師範類210名。

  五、報名程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透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考生須在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別中選擇一類報考,不得兼報。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入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wzu.edu.cn),點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資訊填寫完畢後用A4紙張列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需以掃描件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簽名、學校蓋章(學校公章或教務處章)的申請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證原件(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原件,不能使用者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請表中陳述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任職證明、參與各類活動證明等支撐材料原件;

  (4)材料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1000字左右;

  (5)材料5:按專項條件申報的考生對應佐證材料原件。

  將上述材料掃描,按系統提示上傳,掃描件必須清晰,缺損、模糊等無法辨認真偽的掃描件不予認可。

  六、選拔程式

  1.資格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組建專家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稽核,按規則確定各類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1)自我推薦報名方式:學校成立專家組,按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別計劃數不多於1:5比例確定師範類、非師範類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確定以考察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主,在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前提下,按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b.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的按照學考A等科目數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數多者優先;

  c.A等科目數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數排序;

  d.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第折算分數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等第折算分數排序;

  e.以上條件均相同者,一併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2)專項報考報名方式:按專項條件報考的考生,經專家組認定,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未透過稽核但符合自我推薦要求的考生,將自動納入自我推薦流程參與評審。

  2.綜合測試: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溫州大學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為主,按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別分組進行。綜合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潛質,成績滿分為100分。測試結束後,按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別招生計劃不超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同分考生一併劃入),考生可透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入圍公示:入圍考生名單將在溫州大學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志願填報與錄取辦法

  1.志願填報:入圍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普通類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必須不低於120000名次號所對應的高考分數才有資格填報志願。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填報“三位一體”招生志願,第一志願須填報溫州大學,可以填報報名類別內的多個專業,但須符合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式。

  2.考生排序: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5%+高考成績(滿分750分)×60%。其中學考成績折算方式為:學考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滿分150分。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先排列次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同上)、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以及高考選考科目總分。高中階段具有相關先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經專家組認定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專業投檔:按照師範類、非師範類兩類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如仍有計劃空額,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從該測試類別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額滿。

  4.在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中,若某個類別志願填報人數未達計劃數的110%,則該類別錄取人數控制在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6.我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7.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並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八、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2021年3月6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6:00;

  2.資格評審:3月21日至3月31日;

  3.資格評審結果查詢、繳費:4月3日至4月11日;

  4.綜合測試通知書列印:4月17日至4月23日;

  5.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24日;

  6.入圍名單公示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30日起。

  九、收費標準

  透過資格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透過資格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十、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7-86598028。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其他相關資訊請考生及時關注溫州大學招生網——“三位一體”報名系統。

  5.我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資訊進行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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