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城區直升生招生物件

長沙城區直升生招生物件

  直升生,一般指學校為了留下優秀的生源,與學習成績優異,並且有意向的初中生簽約可以直升入該校高中,部分小學生也可以(該學校有小學部、中學部)。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長沙城區直升生招生物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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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升生資格:

  1、對口直升生:

  (1)微機派位到受援學校且連續在該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在同一所委託管理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本校直升生:

  在普通完全中學本校初中部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附指標分配:

  1、對口幫扶類學校指標。市教育局中招辦對開展對口幫扶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下達對口直升生計劃,受援學校的對口直升生指標數為微機派位且連續在該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的8—10%。

  2、委託管理類學校指標。在被託管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3%—5%對口直升託管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委託管理滿6年的學校逐步減少對口直升生指標,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3、完全中學初中部直升指標。直升完全中學高中部的指標數控制在本校初中部連續就讀三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的5%以內。

  拓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

  3、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工作要求

  1、直升生的推薦錄取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牽涉面廣、政策性強,社會特別關注,各學校應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直升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保證各項工作各個環節按時間、按要求完成。

  2、各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市教育局中招辦下達的直升生計劃,在校內進行直升生的宣傳發動和推薦錄取工作。特別是民辦和子弟完全中學,除向學生和家長宣傳本校直升生政策外,還需讓其知曉高中階段的收費政策。

  3、各初中學校在制定直升生推薦實施方案時,要全面考察學生初中三年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發展情況,既要考察學生學業發展情況,也要考察綜合素質和能力發展情況;不得在初中學校(或完全中學初中部)另行舉行直升生招生考試。

  4、學校應充分尊重學生意願,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直升或放棄直升。凡違反政策,以承諾優惠等方式跟學生或家長簽訂的任何協議無效。

  5、初中學校(或完全中學初中部)要科學制定直升生推薦錄取實施方案,到報長沙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宣傳發動和推薦錄取,上報學校擬定名單應連同所有自願填報直升生的學生名冊以及綜合測評詳細情況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

  6、學生和家長按規定填寫《資格審查表》上交學校確定直升後,不得再作更改。

  7、直升生錄取結束後,學校可以組織直升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開展社會實踐等活動,但不得組織進行高中課程內容的教學。

  8、直升生的推薦錄取過程中,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直升生的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於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學校,市教育局中招辦將取消或者削減其下年度的直升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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