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在決定做某個專案時,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上級做決策,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1

  全面提高我縣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建立資訊暢通救助及時、解決急難的救助格局,經研究,確定成立縣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重點對鰥寡孤獨老人、重度殘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體實施精準幫扶,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要求,進一步最佳化政策供給,完善對鰥寡孤獨老人、重度殘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體兜底保障措施,確保合力救助、精準救助、及時救助、公平救助,加快構建統籌銜接、功能完善、精準實施、兜底有力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切實織密織牢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網。

  二、明確救助物件的範圍

  救助物件為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鰥寡孤獨老人、重度殘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困難群體。鰥寡孤獨老人是指其子女均屬低收入家庭、贍養能力較弱且實際生活困難的xx歲以上農村人口;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是指具有本縣戶籍的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或者特困人員、孤兒、精準扶貧物件的困難家庭精神病人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或者經縣級以上(包括縣級)精神疾病專業醫療機構診斷確診的精神病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開展特殊困難群眾排查,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鰥寡孤獨老人、重度殘疾人、精神病人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困難群體,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範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特殊困難群體,對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能力較弱無法提供贍養、撫養、扶養能力證明的,由村民代表民主評議認定為事實生活困難的,經公示無異議可參照單人戶依程式納入低保範圍。

  (二)精準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加大工作排查,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按月足額髮放基本生活費和照料護理費。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五有”(有照護協議、有服務標準、有定期探訪、有動態管理、有應急預案)工作要求,做到“平時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要做到願進全進,年內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要提高到xx%以上。全面推行照料服務卡制度。

  (三)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作用。落實分類分檔的臨時救助標準,對於因病造成臨時性生活困難的,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x-xx倍確定救助標準;對重大生活困難的可一事一議適當提高救助額度。最佳化簡化臨時救助稽核審批程式,嚴格落實急難物件xx小時先行救助制度。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已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等困難群眾,可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其生活困難,再按照規定程式進行稽核審批,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相應救助範圍。全面公開各級民政部門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夯實鎮(街)、村(居)主動發現責任,確保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提高臨時救助及時性有效性。

  (四)做好特困群體生活照料服務。積極配合縣扶貧辦,對摸底排查出的特殊困難群眾,聘請專業服務人員進行每個月不少於兩次的走訪、打掃衛生,不少於一次理髮。廣泛動員社會公眾依託社會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關愛睏難群眾,投身社會救助。透過愛心捐贈款物和提供以生活照料、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結對幫扶為主要內容的志願服務,努力為特困群眾排憂解難。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xx年x月)。縣民政局印發《對特困群體精準幫扶救助實施方案》,成立縣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各鎮街對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工作舉措、時間節點、責任人等,並報鎮街黨委政府備案。

  (二)排查摸底階段(xxxx年x月)。依託鎮街對現有農村特殊困難群體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農村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工作臺帳,逐戶建立工作檔案,確保一人一袋一冊;加強部門資訊共享,及時掌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資訊,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範圍,確保農村特殊困難群體社會救助全納入。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要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壓實工作責任,深入核查民政、衛健、殘聯等部門單位監測發現的以及當地透過全面排查、資訊共享發現的特殊困難人員,及時掌握家庭個案情況和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情況明、底數清。

  (三)精準幫扶階段(xxxx年x月-x月)。各鎮街對照工作臺賬,逐一分析原因,精準研究救助措施並組織實施,上下聯動,確保排查出的所有人員全部幫扶到位,按規定落實好相關救助幫扶政策,及時將符合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的人員納入保障範圍,依規發放資金或提供救助幫扶服務。

  (四)鞏固提升階段(xxxx年xx月-xx月)。依託鎮街深入開展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完成情況“回頭看”,查漏補缺,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對於需要政策層面解決的問題,抓緊研究提出解決的思路措施,推動建立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以富有成效的整改落實成果迎接各級評估驗收,保質保量完成全年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組織領導作用,負責統籌推動各項政策精準高效落地,研究解決精準幫扶和資源統籌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措施,加強協調配合,齊心協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主動發現、主動救助,切實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二)強化工作保障,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透過電視、報紙、網路、微信、微博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特困群體精準幫扶的重要意義,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援和參與救助工作。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宣傳我縣社會救助改革創新經驗。要牢固樹立獲得社會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提供社會救助是政府應負的重要責任的觀念,讓困難群眾瞭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大落實力度,強化責任擔當。各級部門要對重度殘疾人、精神病人等特困群體實施精準幫扶工作,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加大落實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困群體精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開展督導檢查並通報進展情況,對工作推進力度大、兜底保障政策落實好、工作實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彰;對工作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採取通報批評、督辦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2

  為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的通知》以及縣政府下發的《縣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方案》檔案,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明確工作物件

  1、持續做好“兜底保障物件”的社會救助對已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的家庭和個人,持續做好跟蹤。

  對因疫情影響或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境的,給予臨時救助。

  2、積極關注“低收入貧困物件”的幫扶救助。

  要對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且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災因病因學造成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低保救助或臨時救助。尤其是要關注受疫情影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臨時救助物件、近期申請未透過物件、近期退保物件中新出現的困難物件,做好篩查,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對支出型困難的予以臨時救助。

  3、重點探索“特殊困難物件”的精準救助。

  對以下四類重點困難物件,要分類分層實行精準排查,針對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織密兜底保障網。

  (1)“老”物件:

  80歲獨居老人,屬於無穩定收入的孤寡物件,納入特困人員集中供養。

  80歲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會化服務補貼,加強居家服務。

  80歲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災的予以臨時救助,符合低保的,納入低保。

  80歲以上留守老人,屬於建檔立卡和困境的,納入低保,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2)“弱”物件: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和孤兒政策救助。

  困境兒童。納入低保或視家庭情況,予以臨時救助,並確保此類兒童不因病因災因困而失學。

  農村留守兒童:低保物件和建檔立卡物件,透過教育部門享受寄宿生營養餐和生活補貼,其他困難留守兒童予以臨時救助。

  農村留守婦女:計生二女結紮戶,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納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貧困的納入低保並予以臨時救助。

  (3)“病”物件:

  加大對因病而困群眾的救助,對因大病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並對其醫療費自費超額部分,透過臨時救助和縣愛心扶貧基金兩個途徑進行救助。

  (5)“殘”物件:

  對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級殘疾),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有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因病因災有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二、明確救助幫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創新低保、特困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二是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對扣除醫療、殘疾護理、教育等剛性支出(多重致貧可疊加扣除)後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支出型貧困物件,按規定納入低保(特困人員)。

  2.急難救助。一是提高臨時救助籌資標準,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著重將低收入物件納入臨時救助物件範圍;三是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對發生重大困難的,第一時間給予救助。

  3.醫療救助。一是對低保物件和特困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補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醫療幫扶基金,對因病困難物件給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幫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困難物件如有涉及,做好與扶貧辦、社會保障所、學校等部門的協調聯絡。

  三、明確工作任務

  1、建立動態管理的特殊困難群體基本資訊資料庫,編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路。

  (1)摸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對扶貧辦和殘聯等部門資料庫比對篩選基礎上,逐戶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物件數,並對幫扶服務需求作出評估,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群體。

  (2)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把特殊困難群體從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致貧原因入手,按照低保物件、特困人員、建檔立卡物件、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兒童、孤寡困難老人、失能困難人員、低收入困難家庭等類別進行細化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群體基本資訊資料庫。

  2、探索特殊困難物件分類分層幫扶服務工作機制.

  在對“老、弱、病、殘”困難物件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礎上,進行精準幫扶施策。四類困難物件,總體要納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實施“臨時救助”。對困境兒童還要關注就學問題,確保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對失學和輟學的困境兒童要與教育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殘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點關注有無辦理“殘疾證”,對事實患者且無“殘疾證”的物件,要單列整理,上報殘聯統一核對處理,對“殘疾證”未年檢換新證的物件,要敦促其及時換新證;對孤寡與留守的困難老人,還要關注住房條件,對住房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與村委反饋,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解決,確保不發生住房安全事故。

  3、積極穩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審批許可權委託下放試點工作。

  增強工作責任意識和“底線意識”,認真學習領會低保政策,執行好社會救助的工作紀律,既不“漏保”,也不“錯保”,堅決杜絕“人情保”。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時高效提供救助服務。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組織準備階段(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群)成立由主任掛帥的“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增加人員力量;各村(社群)成立工作小組,並安排專職人員負責。

  2、宣傳培訓階段(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群)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並安排工作培訓,培訓物件為村(社群)業務人員。

  3、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群)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對本轄區的特殊困難群眾走訪調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按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等致困原因進行分類。並於5月25日前將摸底排查資料報送至街道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

  4、實施推進階段(20XX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難群體精準識別,錄入相關摸排資料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難群體基礎資訊”,實施精準救助,同時組織引導群眾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進行結對幫扶。並做好動態管理。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做好全鎮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工作,真正建立關愛幫扶長效機制,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特殊困難群體,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長效機制,綜合運用聯絡幫扶、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措施,強化家庭履行贍養、撫(扶)養和監護職責,分類施策,精準幫扶,長效幫扶,提高綜合保障能力,補齊補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短板,堅決杜絕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

  二、範圍物件

  本方案所指特殊困難群體重點包含以下幾類人員:第一類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第二類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第三類為生活照料存在困難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第四類為贍養、撫養缺失或照護不到位人員;第五類為困境兒童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受監護人侵害兒童、流浪兒童以及遭遇突發事件和意外傷害兒童。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人員資訊摸排、稽核、和評級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各村(社群)在5月18日前從範圍物件中的五大類人群中逐組逐戶逐人進行全面摸排,召開村(社群)“兩委”會議,對摸排出的困難戶進行稽核和評估定級,同時明確困難群體人員名單。

  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三級、二級和一級,等級認定方法如下:

  五大類人群中單獨一人生活的失能半失能人員且居住地較為偏僻,附近500米左右沒有其他常年在家鄰居照應的應當定級為三級。

  五大類人群中有大病重殘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料人自身困在困難的,居住地500米左右在家鄰居不超過3家的應當評估定級為二級。

  五大類人群中有法定監護人或贍養、撫養人的,但是贍養、撫養存在缺失的或照護不到位的應當定級為一級。

  (二)明確關愛幫扶主體(5月18日前完成)。各包聯村(社群)幹部、村(社群)幹部是特殊困難群體的關愛幫扶責任人。評估等級為三級的要明確鎮包聯村幹部進行包保聯絡。關愛幫扶責任人至少每3天要走訪聯絡1次並向管理服務系統上傳聯絡走訪情況。

  評估等級為二級的由村(社群)包組幹部進行包保聯絡。關愛幫扶責任人至少每週要走訪聯絡1次並向管理服務系統上傳聯絡走訪情況。

  評估等級為一級的要落實落細監護人或贍養人責任,村(社群)幹部要定期聯絡走訪並督促監護人或贍養人履行責任。關愛幫扶責任人每月走訪探視至少2次並向管理服務系統上傳聯絡走訪情況。

  關愛幫扶工作要充分發揮村民小組長、網格員、志願者、黨員等作用,根據就近就親就鄰原則,定期聯絡走訪區域內特殊困難群體,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對在規定時間內走訪不到位、走訪間隔時間過長(三級高於5天、二級高於10天、一級高於20天)或有重大風險隱患的,管理服務系統將實行監測預警,及時提醒幫扶責任人開展關愛幫扶服務。突發公共事件或重大災害期間按照要求加大走訪探影片次。

  (三)做好資訊的採集與系統錄入工作(5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群)在5月18日前要完成基本資訊採集表的填寫與上報工作。鎮民政辦將於5月18日後對村(社群)進行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資訊管理服務系統培訓,5月23日前各村(社群)需將資訊在系統中錄入完畢,並建立特殊困難群體資訊臺賬。

  (四)建立鎮村兩級聯動問題解決機制。各村(社群)可以根據扶貧、人社開發的輔崗位和公益性崗位以及黨建工作中的”四聯四幫”對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物件開展探望、代購等服務。對於走訪發現的問題,各幫扶責任人要主動對接鎮級相關部門,各部門要積極協調多方資源,解決關愛幫扶物件遇到的困難。鎮中心學校要落實學齡階段困境兒童教師包保責任,開展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鎮司法所要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中心作用,督促監護人、贍養人履行責任,及時糾正並解決特殊困難群體中贍養、撫養缺失等問題;鎮婦聯、團委、衛生院等要定期組織志願者、醫療人員開展入戶關愛幫扶;鎮殘聯、計生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站等部門要統籌資源,及時落實部門政策;各村(社群)要建立特殊困難群體“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並及時上傳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資訊管理服務系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專門工作組。工作組由鎮民政辦負責牽頭,鎮殘聯、扶貧站、中心校、衛生院、司法所、婦聯、團委、計生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站等部門共同參與,各聯村幹部負責走訪與督導。鎮民政辦具體負責協調和處理日常事務。

  (二)強化監督問責。對於因摸排不精準,存在錯漏導致關愛幫扶缺失而發生事故的,將嚴格追究各包片幹部的直接責任和村書記的領導責任。

  對於因幫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責任人,將追究幫扶責任人相應責任。

  對於因沒有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村(社群),鎮民政辦將向主要領導進行通報,適時排程。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4

  為認真做好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工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焦特殊困難群體,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長效機制,綜合運用聯絡幫扶、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措施,強化家庭履行贍養、撫(扶)養和監護職責,分類施策,精準幫扶,長效幫扶,提高綜合保障能力,補齊補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短板,堅決杜絕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

  二、工作安排

  (一)組織開展低保、特困、孤兒等困難群眾摸底排查工作。一是加強領導,統籌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在“訪千企、進萬戶、找問題、解難題”活動摸排基礎上,組織基層工作人員、社會救助協調員、村嫂、網格員、資訊員等力量,逐戶、逐人走訪低保、特困、孤兒等困難群眾,切實做到底數清、物件明。二是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透過摸排走訪,全面、準確掌握他們的基本生活狀況,有針對性的開展解難幫困,及時處置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建立每天電話聯絡一次、每週上門探視一次的聯絡制度,對於行動不便的保障物件,定期組織人員做好衛生清理、環境消殺工作,落實好疫情防控要求。三是加強“託底線、救急難”。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原則,抓好特殊困難群體特別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低保物件、孤兒困境兒童等物件生活保障工作,嚴防出現餓死、凍死、病死等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極端事件。

  (二)完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認真簽訂特困人員生活照料協議。一是全面簽訂委託照料服務協議。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是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的重要舉措。要認真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確定照料服務人,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確定照料服務人時,在充分尊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本人意見基礎上,優先就近選擇低保、低收入及脫貧戶中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二是明確委託照料服務內容。督促照料服務人員認真履行委託照料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全面落實照料服務內容。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定期探訪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瞭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實際生活狀況和委託照料服務落實情況,認真處理相關投訴和建議,媒體曝光問題第一時間查處。

  (三)持續完善農村老年人關愛服務三項制度。一是建立農村老年人家庭贍養協議簽訂制度。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農村老年人家庭贍養協議書》、《農村留守老年人委託照護責任確認書》,確保老年人合法權益。二是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聯絡制度。依託村(居)委會,對農村留守老年人基礎資訊比對核查,資訊管理動態化,及時更新聯絡人資訊。三是建立農村特殊老年群體探視走訪制度。透過定期走訪,掌握並記錄其生活、健康、需求等基本情況,建立定期走訪、探望長效機制。統籌協調和組織引導村(居)委會,積極發揮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中的組織服務作用,增強對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的約束力。

  (四)進一步規範殘疾人兩補工作。一是開展兩項補貼全面排查,確保“應補盡補、應助盡助”。依託駐村工作隊、村(居)幹部、殘疾人助理員等力量,對未納入殘疾人兩補名單逐村逐戶逐人開展排查,加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物件名單與低保資訊系統、原建檔立卡貧困戶資料庫物件名單比對,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二是改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的工作方式。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符合殘疾人兩補政策的,指導其提交申請材料;重度殘疾人行動不便的,主動上門幫助辦理申請材料。殘疾證即將到期人員,督促及時更換殘疾證;無行動能力的,工作人員積極與殘聯溝通,幫助更換殘疾證。

  (五)分類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各鄉鎮及時接領本轄區戶籍的流浪乞討人員返鄉,並幫助返鄉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困難,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討。對返鄉人員中被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親屬或其他監護人,報請公安機關責令其履行撫養、扶養、贍養義務。對確實無家可歸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應當給予妥善安置。對因長期在外流浪被登出戶籍的返鄉受助人員,要聯絡公安機關進行戶籍登記。對需要生活兜底救助的,按照個人、家庭實際情況,分類納入臨時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困境兒童保障、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貼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對返鄉人員中患有重大疾病等易外出流浪乞討困難人員,及時通報醫療保障部門,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醫療救助。對返鄉人員中義務教育學齡段未成年人,聯絡教育部門及時提供教育幫助。對符合住房救助的人員,住房保障部門要提供住房救助。對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易流浪走失人員及其家庭成員,要落實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等幫扶政策。對返鄉人員中困難殘疾人員,聯合殘聯做好幫扶。

  (六)加強對脫貧戶、監測戶的臨時救助工作。對於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各鄉鎮及時受理、稽核審批,做到應救盡救。對於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嚴重困難、持續時間較長的,應轉介到其他社會救助範圍。對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醫治支出增加,申請之日前12個月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扣除醫療保險報銷、醫療救助、慈善救助及其他救助後,個人自付費用金額仍然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難的,可視近一年個人自付費用分段分檔進行救助。

  三、強化監督,確保各項關愛幫扶措施落實到位

  (一)強化組織保障充分認識到做好當前困難群眾關愛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分管同志親自抓,民政所長切實擔起責任,統籌協調村嫂、網格員、資訊員等力量參與,摸清困難群眾生活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關臺賬,遇到特殊情況及時上報至縣民政局,確保各項民政服務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督導檢查縣民政局將定期組織人員,採取實地檢視方式對各鄉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持立行立改,發現弄虛作假、失職失責等行為,將嚴肅問責。

  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方案5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甘孜州委關於舉全州之力推動群眾工作全面覆蓋的意見》,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愛心幫扶實施方案。

  一、幫扶物件

  孤兒、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戶、殘疾人、困難群體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幫扶目標

  透過愛心活動和政策扶助,切實幫助解決生活、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實現愛心幫扶全覆蓋。力爭三年實現多名孤兒住進福利院,得到關愛幫扶;自願集中供養的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全部住進敬老院;困難群體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積極救助。

  三、幫扶方式

  (一)愛心結對。農村五保戶和殘疾人由與其結對認親的幹部職工負責愛心幫扶;孤兒和城鎮三無人員、城鎮殘疾人由縣委安排幹部職工愛心結對幫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實各項惠民政策。結合財力情況,打捆整合專案資金,適當提高有關政策的補助標準。

  (三)社會關愛。由各級群團機構牽頭組織開展各類獻愛心活動,並動員、爭取縣內各類社會團體、愛心人士進行愛心幫扶。建立慈善愛心基金;確定每年11月19日為慈善愛心日。

  四、幫扶內容和責任單位

  (一)孤兒

  1.我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孤兒認定,建立孤兒檔案,健全孤兒資訊保障系統。逐步將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納入分類保障範圍。

  2.落實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集中供養孤兒最低養育費不低於每月1000元,分散供養孤兒最低養育費不低於每月600元,保障孤兒吃、穿、住、醫、學等基本生活。

  3.拓寬孤兒安置渠道。採取親屬代養、社會散居、家庭收(寄)養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孤兒。

  4.將孤兒醫療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和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範圍。

  5.協助相關部門抓好孤殘兒童康復治療,對其醫療費用全額救助。實施明天計劃"、‘重生行動、疝氣患者康復等孤殘兒童手術康復項本執行經費,對自願集中供養的城鎮三無人員納入福利院供養,不斷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務水平。五保集中供養床位率達到60%,集中供養率達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達80%。

  (二)農村“五保戶”

  實施散居五保物件危房改造工程。力爭三年內消除散居五保戶危房。對未入住社會福利院的城鎮三無人員透過廉租房解決其住房困難。

  (三)殘疾人

  1.落實殘疾人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條件的殘疾人做到應保盡保。

  2.實施陽光家園計劃。居家託養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每月補助託養金不低於50元。

  3.免費為自身需要的殘疾人發放輪椅、安裝助聽器等輔助器具。為符合條件的貧困腦癱兒童透過康復手術、康復訓練和適配輔助器具方式實施救助。

  4.維護殘疾入接受教育的權利。幫助有學習能力的殘疾人進入普通中小學、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機構學習。支援符合條件的殘疾入學生進入特教學校學習。

  5.扶持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增加收入。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及其家庭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幫助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掌握實用技術,促進就業。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減免稅費,確保殘疾人及其家庭能夠發展生產、自力更生。積極幫助大中專畢業生中的殘疾人就業。

  6.落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解決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的特殊困難。為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給予不低於110元的援助金。

  7.協助相關部門實施香港關懷行動、晚情行動等慈善活動。用五年時間在全縣進行肢殘患者普查,符合條件的病人全免費治療(包括生活費)。逐步為60週歲以上殘疾老人配置假肢、輪椅、助聽器等輔具。

  8.開展殘疾人關愛行動。州特殊學校殘疾人由州殘聯落實州級機關幹部愛心緒對。我鄉城鎮戶籍殘疾兒童由縣殘聯落實縣級機關幹部愛心結對。在每年助殘日或重大節慶日對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走訪慰問不得少於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對困難群體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實施醫療救助,提高醫療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頂線(最高50000元),仍有較大困難的實施二次醫療救助、慈善救助或臨時生活救助。

  2.對符合條件並進行手術治療的白血病患兒補助20000元,非手術治療補助5000元。

  3.對城鄉困難群眾實行州內醫院住院治療臨時生活補助,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物件每人每天補助17元,其他城鄉低保物件每人每天補助7元。對因病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一年最高補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責任主體。愛心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愛心幫扶活動。鄉鎮一把手是具體責任人,負責做好組織、協調、督促、保障工作。參與愛心結對的幹部職工是愛心幫扶物件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瞭解幫扶物件的現實需求,幫助反映並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愛心幫扶政策.併力所能及地為結對物件提供幫助。

  (二)宣傳主體。愛心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宣傳好愛心幫扶中的先進典型、先進事蹟,全力營造愛心湧動、情滿康巴的良好氛圍。縣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愛心幫扶活動中好的做法與經驗,及時推廣,推動面上工作。

  (三)監督主體。我鄉要成立愛心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愛心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對各辦公室落實愛心幫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實行月通報制,重要情況及時通報。

  (四)考核主體。我鄉愛心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年底對愛心幫扶進行統一考核。愛心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必須在每月15日前將每月愛心幫扶活動情況報送至縣愛心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縣愛心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上報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州愛心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此項工作將納入到目標考核中。各辦公室要及時上報愛心幫扶活動各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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