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通用7篇)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較強方向性的工作籌劃。當公司將要做一個專案的時候,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上級做決策,你知道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1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安全建設,結合上級通知精神,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護學崗建設實施方案》,在上學、放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證學生上學、放學安全。
一、工作目標
透過設立校園執勤護學崗,落實具體執勤人員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的安全保衛責任,進一步整肅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洛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學校帶班領導、校園保安、路隊護送教師、各年級護學崗家長和少隊部紅領巾廣播室組成。
(二)時間安排:各崗位人員在學生上學、放學前15分鐘到崗到位。後附學校作息時間表。
(三)護學崗人員安排及職責任務:
1、洛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每天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政協樓下路口、禹門巷口、西新街口設定管制點,對學校門口路段進行定時交通管制。嚴禁各種機動車輛、電動車行駛,清理學校周邊佔道停靠的各類車輛,保障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2、學校第一、四帶班領導(第一帶班領導為組織,負責檢查護學崗值班情況)。每天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學校校門口值班,組織指導學校護學崗參勤人員開展護學工作,做好督促、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3、校園保安。上學和放學期間,認真履行本職工作,及時清理校門口滯留的家長等閒雜人員,保持學生進校、離校時段校門口暢通,確保學生有序出入校門,防止擁擠踩踏事件發生,防止已經進入校園的學生二翻身出校。值班時段攜帶器械,留意觀察校門口人員,及時控制侵害學生的暴力事件,對在學校門前佔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控制事態。門衛保安人員放學前15分鐘,將校門口隔離欄放置到位,用警戒線隔離好校門口至東、西路隊護送點通道。
4、路隊護送教師。早、午放學,最後一節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校園鈴聲語音提示放學。上課教師和班主任要在班幹部的協助下組織學生有序下樓排隊,並做好學生數的清點工作,防止個別學生滯留班內。若最後一節課上課教師為班主任的,本班另一位非班主任的語、數教師和班主任共同承擔路隊護送任務。兩名護送教師要按照學校要求,分東、西路隊護送學生安全有序到達指定位置,東邊路隊護送到淘八度商店門前,西邊護送到好又多超市廣場口,護送學生路隊期間,護送教師要管理組織好路隊,防止學生在路隊中打鬧和中途脫離路隊,確保路隊整齊有序。
5、各年級護學崗家長。各班推薦一名家長做為本年級護學崗成員。家長護學崗執勤時間:一年級家長:星期一、星期四早上學生上學(7:10—8:00),放學(10:40—11:30學生全部離校);二年級家長:星期二、星期五早上學生上學(7:10—8:00),放學(10:40—11:30學生全部離校);三年級家長:星期三、星期六早上學生上學(7:10—8:00),放學(10:40—11:30學生全部離校);四年級家長:星期一、星期四中午學生上學(1:10—2:00),放學(4:40—5:20一、二、三年級,5:40—5:50四、五、六年級學生全部離校)
五年級家長:星期二、星期五中午學生上學(1:10—2:00),放學(4:40—5:20一、二、三年級,5:40—5:50四、五、六年級學生全部離校);六年級家長:星期三、星期六中午學生上學(1:10—2:00);放學(4:40—5:20一、二、三年級,5:40—5:50四、五、六年級學生全部離校)
執勤人員應於學生(早、午)上學、放學前10分鐘到達學校門衛處領取值班器械和“護學崗執勤”紅袖籠並佩戴好,在校門口公路東、西兩邊,到崗到位值班。協助學校保安及時清理校門口滯留的家長等閒雜人員,對校門口道路上違規停放的車輛、電動車和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安全的危險因素。值班結束後將器械和紅袖籠交回門衛處。
6、少隊部紅領巾廣播室。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開展安全教育,提示家長配合學校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體教職工要充分認識開展護學崗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緊密圍繞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的工作要求,服從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抓緊抓好落實,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二)履行職責,落實責任。學校帶班領導要認真落實執勤帶班領導負責制,做好督查和協調;門衛保安要認真履行本職工作,按照要求持械上崗,確保上學、放學時段校門口秩序良好。路隊護送教師要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和要求,負責做好學生路隊護送的管護工作。值周領導根據“護學崗”工作日程表做好工作安排、資訊交流,工作記錄等日常工作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利用週六例會,以通報形式對護學崗各項工作進行小結。
(三)宣傳發動,招募成員。各班透過各種途徑、多種方式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宣傳“護學崗”的目的和意義,促使學生家長積極參與,支援學校校門口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面向學生家長招募志願者。在招募志願者時,應以原家委會成員為主和自願報名為原則,以“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心為校園及周邊治安服務”為志願者錄用時的必備條件。招收的愛心家長志願者,要求身體健康,有時間保障,能勝任護學崗志願服務工作;有愛心、有責任感,做事細心,熱愛志願服務行為。經各班主任核查合格後,由年級組統一填寫“護學崗志願服務活動推薦表”,由學校統一裝訂成冊。各班要充分認清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的重要性,透過多種途徑廣泛開展對家長的宣傳發動,切實提高家長對此項工作的思想認識,激發廣大家長參與校園安防工作的熱情和幹勁。要根據“護學崗”專項工作整體要求,以強化校園安防為目的,確保“家長護學志願服務隊”工作順利開展。
(四)做好教育,共同遵守。各班利用班級群、主題教育活動,紮實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教育工作。要求學生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錯峰按時上學,不提前來校,學生要根據居住地遠近,合理安排來校時間,不準在大門口聚集。告知家長接送孩子配合學校護學崗工作,服從護學崗工作人員指揮。在學校門口50米以內不隨意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腳踏車等交通工具,接孩子按照東、西路隊到指定點或指定點以外接孩子。
(五)崗前培訓,健全制度。在招收護學崗家長志願者資源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實際,由安保處於週一早8點組織好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摘要)和處置各種突發性事件相關知識巡邏、護衛等相關勤務技能知識。結合我校本地實際,借鑑其他學校成功經驗,及時制訂工作章程、實施細則、崗位職責等規章制度,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六)加強聯動,表彰獎勵。各班家委會、政教處具體做好家長志願者的招募發動和實施工作;安保處做好“護學崗”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崗前培訓,值班標識、器械的配備工作;家長志願者要做好籤到和按時到崗值班工作,學校在落實“護學崗”活動各項任務和要求的基礎上加強總結,對護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護送教師、保安、家長進行表彰。邊實踐邊探索“護學崗”工作新模式、新舉措,努力為廣大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2
我校在讀學生1050人,上學、放學時段接送學生的家長及附近小商販佔據了校門兩側。學校有門衛、保安、值周領導維持秩序及學生安全,但家長車輛停放及家長仍得不到有效地管理。接送學生的家長車輛和摩托隨意掉頭,時常出現道路堵塞。致使接送學生的時間長,交通受堵、安全隱患不容樂觀。為進一步維護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交通安全,建立“和諧校園”、“平安校園”、“幸福校園”,營造平安、和諧的校園氛圍,確保學生安全,在學校保安和老師值日的基礎上,增加家長義工在早晚上學、放學時段到崗到位,疏導和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特擬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家長滿意為根本目標,透過創新校園管理工作,著力解決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校園秩序混亂、交通擁堵突出等問題,切保學生出行安全。
二、具體措施
1、成立“護學崗”領導機構
組長:
成員:
2、制定領導班子、班主任、家長義工等值日管理制度,要求做到學生上學和放學到崗到位,疏導和維護校門口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與在校的安全。
3、根據現狀,在圍內變壓器處和圍內麵條廠兩處設立家長護學崗,學校校門口路段在上放學時段禁止通行,所有車輛都往左邊通往老街的道路繞行。
4、每天護崗時間分上午上學和下午兩個放學時段。每天安排四個家長義工值日,家長義工統一著裝,手執交通指揮旗幟站崗。
5、學校做好“護學崗”的宣傳工作,向學生以及學生家長進行充分的宣傳教育。
6、嚴格檢查督導。學校領導要加強“護學崗”工作情況的檢查督促,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護學崗”管理力量到崗管事,確保“護學崗”取得實效,真正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
7、護學崗站崗時間安排:
上午上學7:30——8:20
下午放學14:50——15:10;放學15:50——16:10
8、值日班級安排
第7周:40班第8周:41班第9周:42班第10周:43班第11周:44班
第12周:45班第13周:46班第14周:47班第15周:48班第16周:49班
第17周:50班第18周:51班第19周:52班第20周:53班
9、值日地點安排:
一號崗位:圍內變壓器附近路口。二號崗位:圍內麵條廠附近路口。
10、值日內容:
禁止車輛和摩托進入學校路段,確保學生安全。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3
一、指導思想
從講政治、保穩定、創和諧、促發展的高度,紮紮實實做好學校安全、綜治的各項工作。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杜絕重大、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避免引發事件,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安全工作基礎更加牢固,安全教育更加有效,安全制度更加健全,為辦人民滿意的學校而努力。
二、工作重點
(一)建立建全安全工作網路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統一認識,層層落實
本學期學校將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的各種檔案精神,按計劃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全體師生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意義,並從講政治的高度來做好安全工作。為確保安全工作人人抓,學校與各班主任及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將責權明確到人,建立多層次的安全工作機制。
(三)建立制度,做好管理
為使安全工作規範化,學校根據實際制訂各項制度及工作預案。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實施安全責任追究制。同時要求安全工作具體專人抓,做好過程管理,嚴格考核。本學期裡將重點以學校安全值周巡視表為出發點,對學校全天候、全方位進行安全監控。
(四)開展多種活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結合德育工作開展各類檢查評比活動。結合少先隊活動開展各種主題教育,結合學科教學活動進行安全內容滲透,同時以宣傳欄、板報、廣播,向學生灌輸安全知識,學會自我保護。
(五)做好總結反饋工作,及時把握工作動態。
三、具體內容及措施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管理機構,構建學校安全管理網路健全。
(二)研究制訂本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工作預案。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進行安全工作培訓。定期進行安全工作檢查。
(三)遵守安全管理工作各項制度:師生安全教育制度、學校集體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安全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和檢查制度、安全事故預案與應急救護制度、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四)結合各種活動,開展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的工作。
(五)綜合學科教學,滲透安全知識教育,使安全教育內容真正進課堂。
1、交通安全
開展對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邀請交通部門有關人員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減少交通事故。
2、校舍安全
(1)定期檢查校舍安全的,發現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2)消防安全工作:學校必須備齊消防設施,保證上下樓道暢通。
(4)定期對教室以及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電腦室及各辦公室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用電,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隱患。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
3、活動安全
(1)透過值周教師、樓層安全小天使的監管、維護來加強樓道管理,禁止學生奔跑和擁擠,杜絕學生打鬧現象。
(2)杜絕學生攜帶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進入學校。
(3)學校組織師生參加各種集體外出活動,都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預案,確定安全負責人,並報校長批准。
(4)春遊、觀看教育影片等活動必須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則,並於活動前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5)學校組織集體活動前,應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同時要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
(6)組織學生參加集體勞動時,要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並做好勞動保護。
4、教學安全
(1)經常檢查教學場地、器材和其它教育教學設施,
(2)禁止病、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體育競賽和體育課的劇烈活動。做好運動安全保護措施。
(3)做好上課期間安全工作,建立班級點名制。嚴禁教師中途離開教室或放任自流,加強教師安全意識。
(4)利用班隊會、晨會等時間對學生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提高學生抵制網路文化中的腐朽、消極和不良內容的能力。
(5)提倡學生儘量不要去網咖上網,上網要做有意義的事。
5、師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
(1)加強師德教育和教師心理調適工作,學校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禁教師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的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的開設,努力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傷害事故。
6、與其他部門協作做好校園周邊整治工作
聘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法制和警示教育。嚴禁陌生人和社會無業人員無故進入校園無理取鬧,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4
為進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設,保護學生上放學安全,結合上級通知精神,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學校護學崗制度》,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主任
門衛
家長志願者
二、目標任務
透過設立執勤護學崗,落實相關精神、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的承擔安全保衛責任,進一步整肅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學校行政、校園保安、護校隊員、值班教師、群防群治力量組成,組織指導學校護學崗參勤人員開展護學工作。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在早、中、晚上學、放學前1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峰時段門衛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准入制度,防止社會閒雜人員混入校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複雜區域以及學生上學、放學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兒童安全的危害。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的車輛、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每月組織學生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學校周邊重要路段、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學校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紮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學校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定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訊息,及時上報情況。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5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設定,健全完善護學高峰勤務機制,有效防範個人極端和各類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實保障學生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辦公廳、中央政法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方案》,透過在上學入校、放學離校等重點時段學校門口及校園周邊佈設專門力量開展巡邏防護、交通疏導、秩序維護、防範風險等措施,規範全鎮學校常態化設定“護學崗”,不斷最佳化“高峰勤務“機制,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和學生兒童人身安全。
二、組織保障
成立xx鎮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長
成員:黨政辦主任、團支書、婦聯主席、鎮直單位負責人、各村支書主任、各中小學校長、各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分管教育的領導兼任,副主任由中心校校長擔任,辦公室人員從鎮黨政辦、派出所、中心校等相關部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鎮中心校。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各村各單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相應領導班子,加強人員統籌,明確任務分工,細化責任目標,加強督查督導,確保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
三、設定要求
(一)設定範圍。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規定,原則上“護學崗”設定地點在學校門口兩側50米以內,城市、城鎮學校應當設定護學崗。在警力不足的偏遠鄉鎮和農村地區,根據當地治安情況,組織發動群防群治力量,加強校園周邊200米內巡邏守護和秩序維護工作。各學校和各村要綜合考慮本村學校的地理位置、周邊治安複雜程度、周邊交通狀況等實際,在上學入校、放學離校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科學合理設定“護學崗”輻射範圍。
(二)人員配置。
“護學崗”人員配置實行“1+N”模式,由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各村、中心校及各中小學幼兒園共同推進實施。
1、“1+N”護學模式中的“1”:
公安護學力量原則上由屬地公安機關整合全警資源,由xx派出所合理安排警力實行分片包乾責任制。
2、“1+N”護學模式中的“N”: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幹部;
(2)各村(社群)“兩委”幹部;
(3)各學校保衛幹部、保安員;
(4)各學校教職員工;
(5)各學校學生家長志願者、治安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治安積極分子重點從各地退役軍人中擇優推薦。
(三)時間安排。
學校上學入校、放學離校期間重點高峰時段“護學崗”應上崗。各小學應該明確學生上學來校時間。
1、xx初中“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每週日17:00—18:00;
放學:每週五17:00—18:00
2、小學“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週一到週五7:00—8:00
中午放學:週一到週五10:40一11:20
下午放學:週一到週五16:20—17:00
3、幼兒園“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週一到週五7:00—8:00
放學:週一到週五16:20—17:00
(四)裝備配置。
執勤警力應當按規定著裝,攜帶勤務裝備,保持警容嚴整。保安員應當規範著保安服裝,佩帶頭盔、著防刺背心、持安全鋼叉等防衛器械上崗。非制式著裝人員由各學校配置統一袖標或背心等有明顯標識的服飾配件,手持小旗子、指揮棒等便於維持秩序的物品上崗。交通秩序維護人員應著反光背心。
四、工作職責
(一)“護學崗”主要職責
1、在學校上學、放學前做好準備工作,提前到崗到位。在學校上學、放學時段,凡是有人員、車輛進出的校門口均要組織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校門口及周邊安全巡查工作。發現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2、根據校園門口及周邊50米區域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定家長等候區域和必要的安全隔離設施,清理周邊治安、交通環境,確保中小學生、兒童出入校園安全有秩。加強學校門口及周邊交通秩序管理,及時制止和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結合實際,最佳化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3、做好校門口出入人員身份核實,嚴格落實校門口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尋釁滋事、社會閒雜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對學校周邊治安複雜區域以及中小學生、兒童上學入校、放學離校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可疑車輛和可疑物品,及時有效處置,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現行涉校涉生案(事)件發生。
5、促進各學校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實提高學校內部安全防範能力和水平。
(二)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協調鎮轄區內各村各部門“護學崗”建設工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組織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各村召開聯席會議,及時互通護學情況,形成良好的互通互聯機制,保障護學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協調各村各部門合理安排護學人員。組織鎮包村領導幹部積極參與到“護學崗”工作,做好各部門以及學校與村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3、強化“護學崗”建設執行工作的督導檢查。鎮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力量,採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護學崗”建設和工作情況進行督察。在實地檢查的同時,輔以影片檢查日常“護學崗”工作,檢查結果要及時通報。
(三)派出所主要職責
1、統籌抓好學校“護學崗”建設工作,根據學校周邊實際,組織派出所所有警力參與,維護好學校及周邊治安、交通等秩序。
2、根據學校實際,合理配置“護學崗”力量,積極發動治安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護學崗”建設,指導督促學校加大力量投入開展“護學崗”工作。一名警力分片包乾負責多個學校的,要加強在幾個學校之間的巡查,確保通訊暢通,確保發生突發狀況時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3、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範,科學安排巡邏查控勤務,針對上放學等重點時段、主要途經路段,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強化顯性用警,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行為。
(四)中心校主要職責
1、指導督促學校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校園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人財物保障,加強學校門崗、校車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範各類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定期監督檢查學校“護學崗”機制落實情況。
3、對學校周邊安全情況實施經常性督導檢查,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督促學校處理並通報相關部門。
(五)學校主要職責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要求落實“護學崗”工作職責和各項措施。
2、製作“護學崗”公示牌,落實學校保衛幹部、保安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志願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每天到崗值班,並公示人員到崗情況。
3、結合學校實際,配足配強專職保安員,組建突發事件應急先期處置隊伍。
4、嚴格執行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嚴防可疑人員、車輛及管制刀具、危險物品等進入學校。
5、在學校門衛值班室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並與公安機關聯網,做好安防設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6、定期組織學校保衛幹部、保安員、教職員工以及學生家長志願者進行突發事件處置演練及技能業務培訓。透過向學生及其家長髮放倡議書、設立安全宣傳欄等形式,倡導文明交通行為和綠色出行方式,切實提高廣大學生、家長的'文明交通意識。
(六)村(社群)主要職責
1、全力配合本村轄區內各學校“護學崗”建設工作,合理安排村(社群)“兩委”幹部參與護學工作。
2、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深入排查化解轄區內各種矛盾糾紛,加大個人極端事件線索的摸排以及“五類人員”的動態掌控,相關資訊及時與學校做好溝通,確保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
3、積極做好“護學崗”的宣傳發動,動員轄區內的治安積極分子特別是優秀的退役軍人參與到護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要以深化“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為載體,統籌整合鎮村幹部、派出所、學校力量和其他社會力量,積極發揮群防群治優勢,全力做好校園及周邊區域安全防範工作。
(二)細化落實措施。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要結合本地校園實際情況,制訂“護學崗”具體工作措施或實施方案,明確參加人員、職責分工、到崗時間、應急措施等具體內容,確保“護學崗”常態化。派出所、中心校要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形成互相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
(三)強化督導檢查。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護學崗”建設工作,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考核獎懲,紮實推進“護學崗”建設。要注重培樹典型,及時總結和推廣有益經驗。將“護學崗”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對不敢擔當、作風飄浮、工作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推進家校共同體建設,切實加強文明建立,建立起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促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學校特組建“家長志願者護學崗”,發揮家長的力量,參與建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讓學校、社會、家庭、學生成為校園安全共同體,組成一張牢不可破的安全防護網,共同為所有家庭的、幸福保駕護航。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及各班家長志願者
三、工作時間:
早晨:7:00—8:00
下午:15:10—16:30
四、工作職責:
1、家長志願者要根據學校的值班安排,按時到崗值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維持好校門口區域秩序。
2、家長志願者值班時,必須佩戴專用“家長志願者”標誌(在學校門衛領取),由安排表中第一位家長代表在值班記錄中記載當天值崗情況。
3、家長志願者值班時要根據值日教師的安排,分割槽域站,指揮家長們到指定位置有序停車,提醒學生下車時注意安全。
4、家長志願者要隨時關注學校周邊環境秩序,防止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並上報學校值日教師。
5、家長志願者值班時待人要態度和藹,詢問時要注意文明禮貌和工作方法,避免發生不必要的衝突。
6、家長志願者要認真對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有效維護好校門口的秩序。
五、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每學期初要提前與家長聯絡,做好家長工作,提前安排好志願者家長參加護學崗工作,保證每天每個時間段有3位家長在崗。
2、各班主任提前將護學崗工作要求及安排告知家長,並提醒家長執勤時的相關職責。
3、各班主任每天要到學校大門巡視一次,保證家長準時到場工作。
4、一週的家長護校工作結束後,班主任要及時將“優秀家長志願者”證書頒發給家長。
護學崗高峰勤務工作方案7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防事故、保安全、促發展”的工作目標,全面落實上級關於開展“愛心護學”行動的安排部署,動員和組織廣大家長實踐“奉獻、友愛、互助、平安、和諧”的宗旨,基於良知、信念、責任,不為物質報酬,本著自願參與、守時愛崗、盡職盡責、樂於奉獻的原則,積極參與“愛心護學”志願行動,共同築牢學生平安健康成長的安全防護網,確保校園穩定、師生平安。
二、活動目的
透過開展“愛心護學”志願行動,發動和組織愛心家長,在學生入校離校高峰期,以規範家長接送秩序、護導學生進入綠色通道、疏導交通、整治家長亂停車為重點,努力改善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狀況,切實提高廣大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切實解決學校門前道路交通擁堵,保障學生出入安全。
三、具體實施方案
(一)宣傳招募
1、召開全體班主任會議,傳達上級關於開展“愛心護學”行動的會議精神及我校實施方案。使廣大班主任充分認識愛心護學行動的重要意義。各班召開主題班會安排部署,根據家長的實際情況,倡導學生動員家長積極報名參與“愛心護學行動”,招募愛心家長。
2、各班還可透過召開家長會、印發《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闡明本次活動的目的及意義,讓廣大學生家長認識到本次活動是涉及到家長、學生、學校及社會的一件大好事,鼓勵家長以自願報名的形式成為“愛心護學”志願者,再透過家長帶動家長,使多數家長積極加入到志願者行列。
(二)活動實施
1、對各班的報名情況及時進行彙總,確定“愛心護學志願者”名單。
2、舉行愛心護學行動啟動儀式,邀請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對報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專業和護學技能培訓,明確要求及崗位職責,提高志願者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能力。
3、在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家長的實際情況制定愛心護學行動值日輪流表(一般安排一年級家長週一值日、二年級家長週二值日、三年級家長週三值日、四年級家長週四值日、五年級家長週五值日),確定每位家長執勤的任務、上崗時間及地點。
4、家長值日期間,由值勤班的班主任先期到達門衛值班室,迎接志願者的到來,併發放執勤物品(反光背心、安全帽、指揮旗、哨子、袖標等),值班時佩戴整齊,充分發揮其作用。
5、放學時段,志願者先期到崗,勸導家長按規定停車、文明停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的,要提前向班主任請假,以便及時調整,避免出現空崗現象。
6、學校規定:中心初中門口文化路北側為學生上下學時的綠色通道,一律不準停放任何車輛。學生上下學時分東西兩隊,要求家長接送學生時,由學校門口向東行的家長將車停放在距離學校大門口以東30米學校劃定的接送點以東,文化路南側(車頭可稍偏向前行方向,按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車、汽車等靠邊有序停放,切忌擁堵在接送點處);由學校門口向西行的家長將車停放距離學校大門口以西30米學校劃定的接送點以西,文化路南側。如果您到學校處理學生事務,車輛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側,不準停放在學校門口等學生綠色通道處。如果到學校處理學生事務,車輛一律停放在文化路南側,不準停放在學校門口等學生綠色通道處。
7、東西兩個接送點各安排2名志願者,在學生上下學時,1名志願者護導學生按綠色通道通行,禁止車輛進入學生綠色通道,妨礙學生通行;1名志願者疏導交通,避免機動車隨意調頭,造成交通擁堵。
8、執勤完畢,將執勤用具送還學校門衛室。由門衛人員妥善保管,再次值班時再到門衛室領取。
9、所有值班人員要發揚盡職盡責,樂於奉獻的精神,認真負責,耐心執勤。在執勤過程中遇到突發情況而無法處理時,要及時向當天帶班領導彙報,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由學校上報有關部門依理依法進行處理。
10、建立“愛心護學志願者”長效管理機制。對活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進行總結,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實效。定期組織家長志願者進課堂,配合班主任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課,倡導文明交通。
(三)獎懲機制
為進一步規範“愛心護學”志願者的工作,充分調動愛心護學志願者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專業技能,根據“愛心護學”行動特點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愛心護學”志願者考核獎勵辦法。
1、按時到崗執勤,每次計10分。
2、按規定佩帶值勤標誌,該項總分為10分。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愛心志願者的作用,積極勸導家長文明停車、按規定接送學生,勸阻違規佔用學生綠色通道,認真護導學生按綠色通道通行,協助學校看護家長遲接的學生,計50分。
4、積極為學校保衛工作獻計獻策,所提建議被採納者,每次加5分。
5、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每次加5分。
6、志願者考核由少先隊具體負責,考核成績按一定分值計入班級量化考核。
學校對愛心護學志願者執勤情況每學期一總結,對錶現優秀的“愛心護學”志願者及學生進行獎勵。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將“愛心護學”行動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併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將“愛心護學”行動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