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

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論犯罪與刑罰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對這本書感興趣,是因為本書的作者貝卡利亞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提出廢除死刑的學者。在貝卡利亞所處的年代,刑罰非常殘酷,死刑非常的隨意,很多輕微的犯罪都可以被處以極刑。因此,貝卡利亞對當時的刑法制度進行了徹底的批判,極力倡導人道主義,寫下這本書,拉開了廢除死刑運動的序幕。

  首先,貝卡利亞認為國家根本沒有權力使用死刑,死刑就是一種權力的濫用。因為,國家是為了每個個體都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放棄了一部分權利而形成的。所以國家來源於民眾放棄的權利,而生命是一種特殊的、不可放棄的權利,所以他認為,死刑違反了社會契約理論,這是一種典型的權力濫用。

  其次,貝卡利亞認為,死刑沒有達到想要的效果,根本毫無意義,因為那無法達到防範的作用。他認為能夠對人心產生作用的不是刑法的強烈性,而是刑罰的延續性。雖然死刑執行起來很殘酷,但是執行時間很短,所以死刑給人們留下來的印象很快就淡忘了。所以他認為死刑不僅起不到積極作用,反而會產生反作用,這是他反對死刑的第三點原因。

  上述所說第三點原因概括來說是,由於人們天生都是同情弱者的,刑場上展現出來的國家和受刑人的力量對比很懸殊,國家非常的強勢,受刑人非常的弱小,人們會產生一種憐憫感,使得死刑的威力打折扣。所以貝卡利亞說,在很多人看來,死刑相當於一場表演,如果觀眾心中的憐憫心超過了其他情感,那麼這個表演就根本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最後,更可怕的是,死刑還會讓人們變得越來越殘忍,以暴易暴容易導致暴行的惡性迴圈。貝卡利亞認為死刑給人們提供了一個殘暴的榜樣,會毒化人們的心靈。法律明明禁止謀殺,但自己卻在公開的謀殺,法律禁止公民做殺人犯,卻安排了一個公共的殺人犯。這樣的做法不僅在邏輯上是荒謬的,而且還徹底喪失了法律的`公正性,這相當於在告訴人們,只要有正當理由,殺人就是被允許的。這就是為什麼死刑越多的國家,罪犯反而越殘暴的原因。

  但是貝卡利亞還講述了一種額外情況,也就是他認為極為特殊的情況下可以保留死刑。比如某人的存在會影響一個國家的安全,有引發動亂的危險,或者是當一個國家陷入無政府狀態,混亂取代法律的時候,死刑就變得有必要了。

  作者還有其他的偉大觀念,比如,貝卡利亞還說:法律條文應當儘量地明確公開,瞭解法典的人越多,犯罪就越少。再比如,他對報應主義非常的反感,他認為刑法的目的不是摧殘折磨。

  總之,本書對於想要理解刑法背後理念的人來說受益良多。(耿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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