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勞動合同範本示例
寧波勞動合同範本示例
篇一:寧波勞動合同範本
寧波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篇二:寧波勞動合同範本
編號:
寧波市
勞動合同範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使 用 說 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專案,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 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篇三:寧波市勞動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起至符合法定
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可由甲方根據需要進行安排或調整。鑑於乙方所在職位為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該職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超時和延時工作的加班工資。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在乙方和甲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乙方因從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甲方的裝置或資源作出任何發明或與工作有關的任何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資訊等屬於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資訊,並應採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有關檔案使得甲方取得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
2.乙方對於本合同的內容以及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的任何與甲方的生產、管理和技術有關的所有資料,甲方或甲方關聯實體的促銷或財務資料,與甲方產品、程式、業務或服務有關的資料,乙方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乙方同意不得介紹或推薦甲方其他乙方到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工作,但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式和制度指派甲方其他乙方到本甲方不同營業地點或本甲方的關聯甲方工作除外。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不得到甲方的競爭對手處工作。本條義務與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後繼續有效。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並無需作任何賠償:(1)在試用期內甲方決定不再錄用的;(2)嚴重違反員工手冊、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3)因乙方的故意行為或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4)乙方將甲方的財產據為己有,或因其他營私舞弊行為給甲方利益造成任何損害; (5)乙方觸犯刑事法律或被勞動教養;(6)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或所允許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