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森流浪說明文

史密森流浪說明文

  在繁華的大街上,人來人往,車水馬龍。而在一個牆角蹲著一個衣衫襤褸,手裡握著一個破竹棍,腳邊放著一個乞討用的碗。當你撥開他那蓬亂的頭髮。你會發現他就是史密森,對他就是警探史密森。也許你會問他怎麼變成這樣了。

  那天人們正象往常一樣,大街上人來人往,這時一聲槍聲,滑坡了天空,緊接著一輛馬車飛奔而過,幾個平民被,幾個警察撞傷。於是警察局局長,找到了警探史密森請他幫忙辦案,於是史密森和他的助手一起趕往現場,經過幾個目擊者的供述,罪犯是一個個子約1.8米,絡腮鬍,戴一頂黑色牛仔帽,左腿受傷。經過史密斯的調查終於找到了罪犯可是罪犯讓史密森大吃一驚,因為罪犯居然是爵士阿德撒旦·完達山。這天正好爵士找史密斯商量的正是罪犯的事,爵士說如果史密斯放了他,爵士願意給他50萬英鎊,史密斯心動了,又經過爵士的`勸說下,他同意了,果然他有錢了。後來被人懷疑,調查後發現了真相,把他和爵士逮捕了。後來經過朋友的求情,被放了,可家人沒了。

  晚上大城市的燈光,照著他,他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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