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一些構想論文

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一些構想論文

  前言:

  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受到國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視,提出了生態補償機制並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以落實,目前國家正開展試點工作,國家列為生態補償的區域主要包括四類:

  ①自然保護區,

  ②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公益林區),

  ③流域水環境保護區,

  ④生態要素區。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國家為保護水源潔淨而劃定的加以特殊保護、防止汙染和破壞的一定區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可分為地表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屬流域水環境保護區,按照其功能定位,確定不同的水質標準和防護要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一般劃分為 2~3 級保護區,即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

  1. 松華壩水源保護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構想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首先要科學設定生態補償方式,合理制定生態補償指標體系,包括目標要求、費用來源、考核及補償支付辦法幾個方面,逐層分解細化。指標的設定應目的明確、層次分明、科學合理,把按人頭補償的指標轉變為合適的保護區面積、多年平均供水量、水質等自然引數,不僅設定單一的被動補償指標,更要設定獎勵性補償指標。現以昆明市松華壩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為例,提出一些生態補償的方式和指標的構想。

  1.1 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基本情況

  松華壩水庫是昆明城市重要的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日均供水約45 萬立方米左右,佔昆明市城市日供水量的 50%,是昆明市主城區250萬人口飲用水的主要來源地,水質關乎到這條重要生命線的安全。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面積為 629.8 平方公里(含越流補給松華壩水庫的岩溶地下水區域 36.8 平方公里,其中:地表徑流面積區 593 平方公里),水源區 2005 年(末)有耕地 12950.8 公頃,園地 996.78 公頃,林地 49191.8 公頃,其他農業用地 390.66 公頃,建設用地 1966.33公頃,未利用土地 4557.4 公頃,其它用地 70.4 公頃。

  1.2 水源保護區分割槽範圍及功能定位

  分級劃區是根據水源保護目標和工作的需要進行,所劃分的範圍不是機械、一成不變的,確定各區功能定位,以便有針對性、有所側重地制定水源保護的要求。

  水源保護區分割槽(範圍劃分),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不同的功能定位和防護要求,劃分為一、二、三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為水庫正常水位線(海防高程 1965.5 米)沿地表外延 200米的水域和陸域內;冷水河、牧羊河河道上口線兩側沿地表外延 100米的區域內;水源保護一級區範圍建議增加:以泉眼、龍潭為中心100 米半徑範圍。二級保護區為一級保護區外延 1500 米的區域內。三級保護區為一、二級保護區以外的徑流區域。

  1.3 生態補償的方式和主要內容

  補償方式和內容,宜直接明瞭、簡單實用,便於考核落實。經濟補助是生態補償的一種方式,具體反映在對水源區的生產和生活的補助。

  補助目的:有利於水源區水質和生態環境保護,改善當地生產、生活條件,有利於調動水源區幹部群眾保護水源的積極性,社會穩定發展。

  1.4 幾項生態補償指標的.設定構想

  補助的設定構想要注意避免三個方面的不足:

  ①應把指向人的補償觀念,轉變為指向生態的補償,充分體現生態補償的實效性,促進生態環境的良性迴圈和自我平衡;補償目標(自然環境、生態質量)不明確,易造成指導思想和主觀認識不統一,進而使行為不一致、產生矛盾。保護區內為了發展生產、提高收入,其行為與保護環境、維護生態的要求不一致,從表面上看,人與自然的不和諧因素透過保護區內外人們的意願矛盾反映出來,也從某種側面說明保護生態保護的價值和生產(經濟)收益的不對等。

  ②被動受償的因素居多,不利於生態補償機制的良好發展。對生態補償目的、作用的理解不到位,違背生態補償的初衷。

  ③可變指標多(按人頭補償的指標),易受人為干擾,不變(生態、自然)指標少,不能體現總量控制的要求,不能充分發揮政策的導線作用。因此,不設定按人頭補償的指標,宜根據保護區面積、多年平均供水量、水質等情況,設定科學合理的基本補償費用和指標。

  2.建議

  (1)水源保護工作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穩定、水環境保護等方面,應加大水源保護工作的專題研究,逐步完善補償機制體系,提高水源區群眾保護水源的積極性。

  (2)加大政策引導,研究制定適宜當地條件的鼓勵性政策和補償指標,鼓勵有條件的群體向城鎮集中,實現生態移民搬遷。

  (3)研究昆明主城受水群體支付水源保護經費的意願和承載能力。

  (4)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研究保護區的生態價值,作為徵收生態保護經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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