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房送老婆廣告語引爭議

關於買房送老婆廣告語引爭議

  最近,四川德陽一樓盤在德陽城區的公交站臺上打出廣告語:“買房送老婆”,引起了爭議。

  有人指出,這個廣告本身要說的意思實際上是買個房子送給老婆,開發商圖簡單就精簡了,以至很多人把這個廣告語理解為“買房就送老婆。”明眼人很容易就可以知道這個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些理解錯誤的人,認為開發商這是故弄玄虛,吸人耳目。更有律師甚至將該廣告語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有律師表示此種廣告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更不可思議的`是工商部門要對此事進行調查,會把處理結果告知記者。

  有人認為,出現這樣的誤會,在於現在很多商家都喜歡搞贈送活動,買了商品後再贈送一些小商品,或者買上多少價錢的商品贈送相應的禮品之類的,因而很多人認為該樓盤也是搞這樣一種贈送銷售活動,買了房子就送老婆,實際上是慣性思維使然。同時,也看出一個人們經常在犯的毛病,就是隻看前半句就不看後半句,或者看了前半句就妄猜後半句,以及聽了前語就不聽後語了,滿足於一知半解,這是要害人害己。

  還有人認為,該樓盤廣告“買房送老婆”並沒有錯,錯的只是那些想歪了的觀者,錯的只是眼睛只會朝天的觀眾。

  這句話和我們平常說的“買鞋送老婆”、“買衣送老婆”一樣,表達的是對老婆的愛。更何況廣告還在下面有一句註明,你沒有看到,只能說明你眼睛只會朝天看,而不會朝下看,怪不得樓盤開發商沒有告訴你。只有我們的眼睛天上地下,前面後面都看過了,我們才能真正掌握事物的全貌,才能真正理解別人的意思。

  也有人說,律師將該事上升到法律高度,完全是職業習慣使然,工商部門要調查此事,就更是不可理喻。這事,很簡單,都去仔細看看廣告牌,把上面所有的話都看透了就知道到底是誰錯了,到底是誰誤會了,不要以訛傳訛,以免冤枉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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