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礦石購銷合同參考模版

金礦石購銷合同參考模版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金礦石,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金礦石,技術指標:Au克/噸(最小)。

  噸。

  三、交貨期 分次交貨,第一次交貨 噸(於 年 月 日前),第二次交貨 噸(於 年 月 日前), 第三次交貨 噸(於 年 月 日前)。

  四、交貨地點 買方指定貨場。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元/噸。

  2、價格調整 品位高於 克/噸,按元/噸的比例獎勵,如品位低於克/噸,買方則有權要求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交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製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為雙方

  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 在買方收到賣方每批礦石後,經檢驗符合本合同第一、六條約定條件後五日內,買方須將本批次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收到款項後5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 %)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 由賣方組織車輛運至買方指定地點,運費由賣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為訴訟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含律師費、差旅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20%作為懲罰性賠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透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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