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委託加工合同

大米委託加工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 (受委託方)

  茲有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加工優質大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加工物包裝及規格:大米。

  第二條 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照GB/T19266標準要求。

  第四條 加工物包裝由甲方設計、印製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成品包裝物使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商品條碼。

  第六條 甲方負責產品的運輸、銷售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七條乙方負責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出廠檢驗及出廠前的質量控制、儲存管理。

  第八條甲方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每噸/元,每個月初統一結算。

  第九條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採購由甲方負責,原料必須是五常境內種植的`優質水稻。

  第十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間、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再行制定。

  第十一條 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需雙方在交付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加工物(成品)出場後由於運輸、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條 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做出貨款總額20%的賠償。

  第十五條 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價值總額20%的賠償。

  第十六條 加工數量:噸(成品)。

  第十七條 加工地點:

  第十八條 本協議需雙方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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