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城鎮化建設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對城鎮化建設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20**年工作要點安排,8月中下旬,縣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調查組先後到部分鄉鎮、街道及縣直相關單位,採取聽彙報、查資料、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城鎮化建設實施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牢固樹立“抓城建就是抓發展”的理念,緊緊圍繞“打造生態園林型現代河港城市”目標定位,堅持統籌城鄉、以城帶鄉,以打造徒駭河城市景觀帶為重點,大力實施“城鎮帶動”戰略,強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專案工程,全縣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改善,城鎮服務功能有了顯著提高,城鎮化程序明顯加快。

  (一)中心城區建設加快。

  (二)小城鎮建設程序加快。

  (三)農村社群建設力度加大。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大力開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規劃編制相對滯後。全縣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各項規劃之間銜接不到位。有的鄉鎮(街道)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編制滯後,不能適應城鎮建設發展需要。

  (二)城鄉建設保障機制不到位。一是城鄉建設資金缺乏。城鄉建設資金籌集渠道還不寬、辦法還不活,資金不足問題已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瓶頸”。二是建設用地指標少。城鎮建設拆遷難度大,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不夠高,土地供應量不足,嚴重製約了城鎮建設步伐。三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進城農民在就業、社會保險等方面缺乏保障,教育、醫療等相關政策配套不到位,城鎮化的拉力不足。

  (三)綜合承載能力不夠強。一是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薄弱,配套功能不完善。城鄉交通、建設、管理水平跟不上發展需要,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滯後。基層社群管理體制不健全,社群的人員結構、服務功能仍停留在村兩委班子、村兩委服務的層面上,社群服務功能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小城鎮產業支撐薄弱。各鄉鎮(街道)缺乏大產業支撐,工業化水平低,產品結構單一,工業規模小,服務業發展層次低,城鎮化發展的.經濟支撐相對薄弱,對城鎮發展的帶動力不強,推動力不足。

  (四)建設管理缺乏長效機制。城鄉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城鄉管理、養護、保潔的管理體制和長效機制未有效形成,城鄉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突擊式、集中式整治,長效化、常態化舉措不足,城鄉管理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

  (五)建設管理機構不健全。一是缺乏規劃建設工作齊抓共管的機制,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協調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缺乏城鎮建設專業技術人才,不能滿足和適應當前城鎮化建設步伐。三是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的違規違章建設現象時有發生,規劃控制力較弱,規劃的重要性、嚴肅性、可持續性不能充分體現。

  三、下一步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城鄉規劃編制水平。實現城鄉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有機銜接,並注意做好城鄉總體規劃與供水、供電、通訊等各項專項規劃的銜接工作。加快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進度,擴大規劃覆蓋面,建立健全規劃編制修訂公眾參與制度,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城市、區域、資源、環境、交通、人口、住房、土地、基礎設施等重要因素,統籌協調,合理佈局,增強規劃的法定性、權威性和嚴肅性。

  (二)進一步完善城鎮化建設保障體系。一是多元籌資,突破建設資金匱乏的瓶頸。政府要繼續搭建好平臺,創造良好的投融資環境,擴大開放,招商引資,吸引社會閒散資金投入到城鎮建設中;適度增加城鎮建設發展經費預算,用於城鎮規劃費用補貼和建立以獎代補的激勵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在城鎮化建設中的撬動作用;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實施專案帶動戰略,以大專案帶動城鎮建設發展。二是加快土地流轉。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改革完善城鎮用地制度,調整土地利用結構,盤活土地存量;探索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推動土地加快流轉。三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把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作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程序的關鍵環節,著力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安居、子女就學、社會保障、戶籍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各項制度,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

  (三)進一步提升城鄉建設綜合承載能力。一是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城市現代化要求,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工業園區、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抓好路網、供排水、供暖管網、電網、汙水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改造。要堅持新區建設與舊城改造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堅持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與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相結合,與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相銜接,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綜合承載能力。二是促進社群綜合功能不斷完善。加大對社群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與社群管理的指導力度,積極推進社群規範化建設,不斷完善社群功能和服務體系。三是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結合區域實際,積極發展二三產業,不斷加快新型工業化步伐,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程序,促進農村勞動力的轉移。

  (四)進一步完善管理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積極推動城市管理法治化,把經常性管理與集中整治結合起來,建立落實管理長效機制,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嚴格依法辦事,切實做到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二是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新管理手段,全面提高市政設施、道路交通、市容環衛、社群治安的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強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根治髒、亂、差問題,提高城市的美化水平。三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從群眾反映強烈的佔道經營、亂倒垃圾、私搭亂建等突出問題入手,加大對交通秩序、環境衛生等專項集中整治力度,徹底改變城市面貌。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與到城鎮化程序中來,促進城鎮文明程度的提高。透過加強宣傳教育,推廣科學文明生活方式,規範文明言行舉止,不斷提升城鎮居民綜合素質,推動和促進城鎮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加速全縣城鎮化程序構築堅實的基礎。

  (五)進一步完善城鄉建設工作機構。一是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體系,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城鎮化建設相關事宜,形成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也應建立相應的綜合協調機構,形成各部門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城鎮化推進機制。二是進一步充實城鎮化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城鎮建設管理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三是進一步樹立規劃的權威性,“未經規劃寸土不動,一經規劃嚴格執行”,從根本上解決“規劃執行走樣”的問題,保證城鎮建設的連續性、協調性、整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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