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調查報告
食品安全法調查報告
導語:“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當今的社會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社會,是倡導健康消費、科學消費、安全消費、和諧消費的社會.食品安全問題涉及到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不安全的隱患就在我們身邊。以下小編為大家介紹食品安全法調查報告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食品安全法調查報告
為進一步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詢問工作,根據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9月9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會組成由常委會副主任闞建華為組長的調研組,赴各縣(市)區和開發區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專題調研。調研組採取聽取彙報、座談討論、並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食品加工企業、餐飲場所、集貿市場等地,重點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貫徹實施和機構改革後食品監管工作情況,取得了預期效果。
一、主要成效
從調研情況看,《食品安全法》頒佈實施以來,全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認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要求,依法落實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在體制機制、執法隊伍、基礎設施、執法環境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各級各部門及相關機構積極推進並順利完成食藥品監督機構改革。完善監管體系和機制,強化經費保障,強化目標責任,大力推進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六統一”實體化執行,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全面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範縣區建立,創新監管方式,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法律宣傳,發動多方力量,多措並舉,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總體情況良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實改進和加強。全市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趨好,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問題
市政府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勢仍不容樂觀,與《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基層監管力量亟待加強。市及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雖已成立,但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應的市屬三個主管部門不同程度存在著事權劃分不明確,各開發區相關機構的職能未落實到位,在食品安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案件處罰等方面,還存在監管責任不明、職責不清、權責不對等;定崗不明、年齡老化以及專業執法人員極為缺乏;開發區沒有專業人員,存在食品安全監管風險;少數鄉鎮、街道仍未設定市場監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管保障力量薄弱,影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檢驗檢測資源明顯不足。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檢測能力不強,裝置不齊,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也只能檢驗常規引數,市縣兩級檢驗機構均不能滿足食品監管工作的現實需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不能有效開展。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尚未完全配置快速抽檢裝置,網路食品經營行為成為新的監管難點。在日常監管過程中,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仍然主要依靠傳統的監督檢查方法和經驗開展工作,不能充分利用快檢裝置對可疑食品進行快速篩查,這些都直接影響著食品安全監督執法的工作效率和監管效果。
(三)宣傳培訓工作亟待強化。不少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制度不夠自覺,生產經營行為不規範,甚至無證經營。少數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不配合執法部門的監管,經常回避牴觸,甚至逆法而行。有些食品企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相關業務知識的基本瞭解和掌握,未進行健康體檢先行上崗等現象也時有發生。廣大消費者監督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食品安全的知識缺乏,在食品消費過程中,遇到問題時不能主動依法投訴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監管配套規章不夠完善。隨著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尤其是在新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成立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攤販等業態的監管執法主體均發生了相應變化,但相關監管工作的配套性地方法規、規章仍沒有制定,監管工作沒有相應依據的問題比較突出,不能滿足監管工作的迫切需求,也影響著監管部門對此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證照核發和執法辦案等工作。
三、幾點建議
(一)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食品安全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事關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要按照中央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積極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傳,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實施食品安全“進農村、進社群、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等宣傳教育活動,讓食品安全知識走進千家萬戶。進一步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學法守法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要加強投訴舉報處置管理,完善食品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和資訊公開制度,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形成“人人重視食品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
(二)深化配套改革,落實監管責任。要針對存在問題,加強領導,統籌兼顧,深化監管體制改革。及時研究解決農產品源頭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管理等突出問題,細化落實監管責任,及時出臺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儘快縮短改革過渡期。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完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合理劃分監管職責,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方式創新,強化市食藥監局的綜合協調及監管職能,督促各相部門各負其責、互相配合。完善食品安全監控和預警體系,健全市場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妥善處置突發事件。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系統培訓,將培訓工作貫穿於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切實增強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三)完善監管機制,健全監管體系。要著力構建標準化食用農產品生產體系,健全規範化食品加工流通體系,建設科學化檢驗檢測體系,完善食品安全誠信體系,推進專群結合防控體系建設,建立應急處置體系,強化工作責任體系,落實工作保障體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進一步健全機構,明確職責,完善機制,強化措施,不斷增強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能力,著力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監管的整體效應和工作合力。
(四)開展示範建立,推進行業自律。要拉高標杆,爭創示範,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放心縣(市)區、放心鄉(鎮、街道)、放心村(社群)、放心企業“四級聯創”活動,建設一批工作創先爭優、保障水平較高、風險有效控制、群眾消費放心的示範單位,以點帶面,以先促後。繼續強化和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重視食品行業協會的作用,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行為、開展行業服務、維護行業利益、保障公平競爭方面適時作出規範。
(五)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能力。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不斷充實力量,強化鄉鎮、街道食安辦綜合監管職能,充分發揮基層監管作用。要強化措施,進一步加快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步伐,爭取早日投入使用;要積極整合現有檢驗檢測資源,儘快提升檢驗檢測中心的標準和水平;要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充實專業監管人員,著力打造一支作風過硬、遵紀守法、執法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要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宗食用農產品、肉及肉製品、嬰幼兒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作為重點,強化日常監管,規範經營行為;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食品違法典型案件,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