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離婚怎麼寫

答辯狀離婚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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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辯狀離婚1

  答辯人:袁x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住xx市城北區新世紀花園xx號樓xxx室,電話:139xxxxxxxx.

  委託代理人:黃xx,青海xx律師事務所。

  被答辯人:孫xx,女,漢族,xxx年x月x日生,現住xx市城北區新世紀花園x號樓xxx室,電話:139xxxxxxx

  答辯請求:

  一、請求駁回被答辯人全部訴訟請求;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尚可,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是工作關係相識,後經過相互瞭解,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基礎,並於xxxx年4月17日登記結婚。因為前一段婚姻答辯人遭受過感情的打擊和痛苦,所以對這一段婚姻格外珍惜。婚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相敬如賓,夫妻感情也是較為融洽的。

  被答辯人所說“打罵”、“惡語相加”、“炒菜不放油”、“與前妻鬼混”等等陳述純屬子虛烏有。答辯人長期在外工作,生活緊張,偶爾與朋友應酬是有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受多重因素的影響,夫妻間溝通往往存有障礙,常常會導致夫妻感情出現問題,因此引發的爭吵也在所難免。正如許多家庭一樣,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同樣也存在此類問題,雙方偶爾是有爭吵,但未達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對於意見不一致的情況,答辯人希望能好好的協商解決,並不是一紙訴狀就離婚。

  二、離婚不符合法定條件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以來,答辯人一直忠實家庭,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訴訟離婚的任何情形。答辯人的工資卡、醫保卡、身份證等證件都是交由被答辯人保管和支配,答辯人一心只想把日子過好,信任被答辯人。

  綜上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是有感情基礎的,夫妻感情並未破裂,且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定中的離婚事由,所以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係,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城北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答辯狀離婚2

  答辯人:xx,男,xxxxx,漢族,住址xxxx,身份證號:xxxx。

  被答辯人:xxx,女,xxx,漢族,住址xxx,身份證號:xxx.

  答辯人xxx與被答辯人xxx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不成立

  (一)我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辯人訴稱與我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不是事實,請求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xxxx年相識,後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瞭解,xxx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後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xxx年07月23日女兒xxx出生以後,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後又於xxxx年1月7日生育兒子xxx。另外,我家裡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xxx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家餬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幹什麼活,家庭關係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後自願登記結婚,婚後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並育有子女。對於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xxxx年認識並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後多年的充分認識、瞭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後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並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餘的閒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xxx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後,我家裡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xx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佔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裡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裡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於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二、被答辯人之所以起訴離婚是因為其與第三人有不正當關係,為了兩個孩子能有一個有利的成長環境,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促使被答辯人早日端正思想,斷絕與第三人的關係,答辯人願再次原諒被答辯人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xxxx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遊,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遊、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裡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後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遊,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絡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裡了,回到家裡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揹著我,言語甚是親暱!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xxx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於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後爸後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絡,我願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餘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衝的過程並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藉口,編造歪曲事實後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離婚訴訟的注意事項

  (一)圍繞三個爭議焦點應訴

  當事人就離婚的相關問題達不成協議,應當透過訴訟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離婚案件有三個爭議焦點問題,當事人應當圍繞其做好相關的工作:

  1、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離婚後子女由哪方撫養、撫養費如何支付;

  3、家庭財產如何分割。

  (二)立案時應注意的事項

  1、立案時應提交法院的材料: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

  2、規範書寫起訴狀。

  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起訴狀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狀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及其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絡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絡。

  在事實與理由的正文中,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紀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囉裡囉嗦,法官看得雲山霧罩,適得其反。

  3、關於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

  離婚案件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律師建議當事人不要提高財產數額,多交訴訟費用。這是因為起訴後雙方仍有庭外和解進行協議離婚的可能,而一旦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這樣交得越多,損失就會越大。

  4、關於申請證據、財產保全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託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為避免對方毀損證據,或轉移資金,因此建議在起訴的同時申請證據保全及財產保全,以求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答辯期間應注意的事項

  1、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雙方一份舉證告知書,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後的一定期限內內,二是開庭前。一定要按時提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律師抓住把柄,處於被動。

  2、主動與主辦法官聯絡,及時知曉開庭時間。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為爭取訴訟的成功及促進雙方庭外調解,律師一般會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這樣,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及時收閱以瞭解對方的心理動態。

  3、不放棄與對方庭外和解的機會。

  離婚起訴到法院後,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現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答辯期間與對方聯絡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四)開庭辯論應注意的事項

  在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應圍繞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個爭議關鍵進行陳述,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

  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和思路反駁。很多當事人往往盯住對方說錯的地方逐條糾正。作為辯論策略,其實這是不妥的,因為這樣往往陷入對方的陷阱。

  (五)仔細研究一審判決以決定服判或上訴

  一份判決書中有三部分最為重要:一是"本院查明……"這是判決結果的基礎;二是"本院認為……"這是判決結果的依據;三是"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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