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離婚答辯狀範文

民事離婚答辯狀範文

  民事離婚答辯狀如何起草?那麼,下面請參考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離婚答辯狀範文,內容僅供參考。

  民事離婚答辯狀範文1

  答辯人:徐xx,男,xxxx年3月10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區xx街辦xx村xx號,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

  被答辯人:孫xx,女,xxxx年3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市xxx區xx街辦xx村xx號。聯絡電話:xxxxxxx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現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一、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未達到離婚的程度。

  (一)雙方經介紹後,經過戀愛,相互瞭解、彼此認可後登記結婚,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婚後經過十多年的婚姻磨合,生活中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生也是在所難免的。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

  (二)答辯人因工作在企業,並擔任一定的職務,因單位工作安排,經常加班、出差,或許有時候顧不上關心妻子,引起妻子的埋怨,但答辯人肩上承擔著家庭的重擔,上有老父母,下有上學的孩子,如此工作也是為了整個家庭的生計,為了家人生活的更好,才不得已犧牲更多的個人時間,多工作,多加班,多出差,多賺錢來養活家庭。以後,答辯人願以後多抽出時間陪陪妻子,願意維持住這個家庭。

  (三)因被答辯人長時候不在家居住,丈夫想念妻子,孩子想念媽媽,所以答辯人於xxxx年10月26日去探望妻子時無意中與妻子鬧出誤會,雖然報了警,但卻是意料之外。答辯人事後也是非常的後悔。

  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

  二、雙方離婚不利於兒子的成長。

  (一)兒子正處於生長髮育期,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

  雙方婚後生有一子徐xx。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更何況兒子現在已十一歲,正是兒童心理成長的關鍵時期,如果離婚,兒子長大後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為宜。

  從兒子徐xx出生到現在11年的時間,兒子的一切生活與學習都是由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父母負責照顧撫養。

  被答辯人工作的收入也全由自己掌握,未用於家庭生活,未盡到做母親的監護職責。如果兒子由其撫養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為了孩子的學習與生活,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女方撫養。但女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等費用。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寒亭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 年 5月28日

  民事離婚答辯狀範文2

  答辯人:AA,男,AAAAA,漢族,住址AAAA,身份證號:AAAA。

  被答辯人:AAA,女,AAA,漢族,住址AAA,身份證號:AAA.

  答辯人AAA與被答辯人AAA離婚糾紛一案,答辯人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破裂,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不成立

  (一)我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辯人訴稱與我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不是事實,請求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xxxx年相識,後經一年多的熱戀,我們加深了彼此之間的瞭解,xxxx年年底,我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後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雙方一直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在生活上相互關心,精神上相互鼓勵,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別是xxxx年07月23日女兒AAA出生以後,我們又有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滿。後又於xxxx年1月7日生育兒子AAA。另外,我家裡還為我們出錢承接了被答辯人AAA轉手的玉器店,齊心協力地進行經營活動,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一家四口人其樂融融。為了養家餬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掙錢,工資卡也一直交給被答辯人保管。我父母與被答辯人相處也非常的好,從沒有要求被答辯人幹什麼活,家庭關係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與被答辯人是經過充分了解後自願登記結婚,婚後已經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並育有子女。對於被答辯人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我經過深思熟慮,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堅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離婚訴訟請求。

  (二)被答辯人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杜撰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列舉以下幾點:

  1、被答辯人訴稱雙方之間性格差異較大,時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吵架,不屬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於xxxx年認識並逐漸熟悉,雙方經過長時間的自由戀愛,逐漸建立起深厚、真摯的感情。經過婚後多年的充分認識、瞭解,感情基礎更加牢固,婚後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說答辯人常常酗酒滋事、並以跳樓自殺相威脅,完全是杜撰的謊言

  答辯人更是潔身自好,將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給了別答辯人,沒有多餘的閒錢與別人喝酒,而且也不愛喝酒,故從不喝酒,更沒有酗酒滋事。被答辯人所訴稱的以跳樓自殺相威脅更是無中生有。

  3、AAA系主要由答辯人家人出資經營,被答辯人訴稱完全是在捏造事實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結婚後,我家裡人想為我及被答辯人謀個營生,我們便一起打算開一家店。xxxx年,剛好被答辯人叔叔李佔武在康德有個玉器店向外轉讓,價格12萬。我們家裡存款3.5萬、我姐出2.6萬、姨姨1萬、同學1萬、舅舅2萬、我有存款8000元,共計10萬多,被答辯人家裡出了2萬元,承包了該玉器店。而且,我一邊和被答辯人經營玉器店,一邊在外打工,將工資卡一直是交給被答辯人用於生活及玉器店進貨等等。有時候,玉器店進貨沒錢時,我們家都是把糧食賣了,向親朋好友借錢用來進貨。而被答辯人卻說玉器店是別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實,是在惡意編造謊言。

  二、被答辯人之所以起訴離婚是因為其與第三人有不正當關係,為了兩個孩子能有一個有利的成長環境,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促使被答辯人早日端正思想,斷絕與第三人的關係,答辯人願再次原諒被答辯人

  答辯人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為了被答辯人和兩個孩子能夠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還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資卡全部交給被答辯人。但是,被答辯人在2014年開始經常和別人一起出去旅遊,外出購物,花錢也越來越多,不僅我給他的工資他用來和別的男人一起出去旅遊、玩等花銷,我名下的5張共5萬元的信用卡也交給了被答辯人,但是仍然不夠她花銷!而且,被答辯人對家裡孩子也不聞不問,孩子都是我和我媽在養,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後還做飯、洗衣服等等,幾乎承包了所有家務。而被答辯人卻經常和別的男的一出去旅遊,一出去就好幾天,打電話也聯絡不上,回來了也不說去哪裡了,回到家裡就玩手機,和別的男的在網上聊天,打電話也揹著我,言語甚是親暱!更令人氣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辯人還讓一個男的來我在AAA店門市跟我鬧事!

  對於被答辯人的種種不良行徑,答辯人實在是非常氣憤,但是考慮到兩個年幼的孩子將來的成長,我不想讓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更不想讓孩子有後爸後媽!所以,只要被答辯人能夠回心轉意,保證不再和第三者聯絡,我願意再次原諒被答辯人,只為孩子能夠有一個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

  三、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故對子女撫養問題及不作任何答辯。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感情並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餘地,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庭能給雙方一個緩衝的過程並對被答辯人進行批評教育,給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個挽救的機會。被答辯人杜撰離婚藉口,編造歪曲事實後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AAA人民法院

  答辯人:AAA

  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對上訴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號判決,提出答辯狀。

  答辯的理由和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注:答辯的理由和根據應著重陳述對上訴書中有關問題的意見,並列據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