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區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郊區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城鎮化涉及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民生活方式改變等諸多方面,而這些方面也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實現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需要處理好農村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關係。近年來,北京市先後出臺一系列統籌城鄉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不斷加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工作力度,努力破除二元結構對郊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有力地促進了郊區的經濟社會發展。
  京郊城鎮化程序的主要特點

  郊區城鎮化程序加快。從郊區農業人口和城鎮人口的變化看,1980年―1990年,郊區農業人口由375.3萬人增長到392.1萬人,說明當時的城鎮化程序緩慢,帶動郊區農民轉移的作用不明顯;1990年―1995年,郊區農業人口開始減少,1995年為373.4萬人;2005年,農業人口進一步減少到300.5萬人。其中,2000年―2005年平均每年減少9.26萬人。這說明,“十五”時期以來郊區城鎮化程序明顯加快,農村人口轉移的速度明顯提高。

  郊區城鎮化與城市郊區化合流。合流的交匯點集中在郊區新城以及區位、經濟和環境等條件較好的小城鎮和部分農村社群。城市郊區化程序的加快,將對郊區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產生深刻影響。比如,城市人口擴散、城市高消費需求增加,會推動郊區第三產業、郊區生態農業和旅遊農業的發展,進而推動郊區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結構升級和更多城鄉混合型社群的形成,帶動農村的舊村改造。

  郊區新農村建設程序與城鎮化程序合流。近年來,北京郊區出現了一種新的城鎮化模式――原地改造型和環境整治型,也就是一般農村的舊村改造或環境整治。這種城鎮化雖然沒有較明顯的經濟及人口轉移和集聚趨勢,但透過舊村改造、基礎設施和環境衛生條件改善等,使農村面貌得到根本改觀,讓農民享受到城市文明成果、開始向城市生活方式轉變。從廣義上講,城市化的最終結果不是使所有的農民都集中到城市,而是讓居住在農村的農民也能享受城市文明成果。這種城鎮化不屬於傳統的城市化範疇。由此可以看出,郊區城鎮化程序和新農村建設程序呈現出合流趨勢。

  京郊城鎮化面臨的主要問題

  郊區農民城鎮化轉移和非農就業轉移滯後。1980年―2005年,北京市農業戶籍人口總數由375.3萬減少到300.5萬人,減少了74.8萬人;而全市城鎮人口則由521萬人增加到1286.1萬人,增加了765.1萬人。郊區農業戶籍人口減少數只佔全市城鎮人口增加數的9.8%。這表明,北京城市化率的提升主要是由外埠進京人口實現的`,本市郊區人口轉移所佔的份額很小。1995年―2004年,農業生產總值佔郊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2.6%下降到10%以下,但同期郊區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村勞動力僅從40%下降到31.8%。這說明,郊區勞動力就業結構調整仍然滯後於產業結構調整。

  郊區二、三產業集中不夠,區縣城集聚力不足。郊區企業數量大,但單體規模小、佈局分散。由於歷史原因,大部分企業分散在鄉鎮或村所在地,無法形成城鎮集聚效應。工業集中程度低,造成區縣城經濟規模小和集聚力不足,在郊區城鎮化程序中難以發揮主體帶動作用。區縣城第三產業升級緩慢,教育、衛生、文化、科技發展水平明顯低於中心城區。

  小城鎮缺乏產業支撐,不能有效帶動當地農民轉移。目前,京郊小城鎮核心區的大多數村莊尚未完成由傳統農村向現代城鎮社群的轉變,缺乏強有力的產業支撐,不能形成對外圍村莊的集聚和輻射效應。

  郊區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服務設施不足,社會事業發展滯後。郊區環境衛生、飲用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影響郊區城鎮化程序;郊區一般農村地區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滯後於城市,教育、衛生、文化、科技、體育等資源的佔有率偏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健全,農民社會保障水平亟須提高。

  協調推進郊區城鎮化程序和新農村建設

  北京郊區的新農村建設是和郊區城鎮化程序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應當統籌兼顧、協調推進。

  統籌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結構轉型。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的本質都是郊區經濟社會調整轉型。在我國現代化建設程序加快的背景下,北京郊區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程序必然是郊區經濟和社會結構全面調整轉型的過程,是現有的村莊逐漸向被動城鎮化、主動城鎮化、亦城亦鄉的混合型社群以及現代農業農村社群分類演進的過程。郊區農村的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農民的市民化和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村莊的整治合併等,都是這一程序中不可缺少的內容。在一定意義上說,社會結構調整過程同時也是產業結構升級過程,二者互為條件。只有將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與社會結構轉型統籌安排,加大包括規劃、土地、社群組織(鄉村兩級的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的綜合配套改革力度,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才能保證城鎮化程序健康發展。

  統籌城鎮化程序和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是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共同目標。對於郊區整體現代化程序而言,加快郊區城鎮化程序和推進新農村建設只是起點和側重點不同的同一過程,二者殊途同歸。城鄉統籌是措施,城鄉一體化是目標。城鎮化程序如果不能解決農民的就業和轉移問題,不能使農民享受改革發展和城市文明的成果,就偏離了正確方向;新農村建設如果沒有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機制的保證,沒有城鎮化程序的帶動,也難以收到預期效果。因此,應把北京郊區的城鎮化程序和新農村建設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統籌兼顧、協調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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