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電影美學思潮史綱

[拼音]:Shang Yang

中國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生於衛國,原姓公孫,名鞅,亦稱衛鞅,因功受封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十五邑,故稱商君或商鞅。少好刑名之學,讀過李悝《法經》。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被薦於魏惠王,但不受魏王重用。後聞秦孝公欲召天下之士以強秦,遂入秦。以“霸道”和“強國之術”說服秦孝公,受到禮遇。孝公六年(公元前356),任左庶長,實行變法,旋升大良造(相當於宰相),掌管軍政大權。孝公十二年,秦由雍遷都咸陽,商鞅再次變法。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誣害,車裂而死。其思想和著作主要儲存在《商君書》一書中。

變法思想

商鞅認為,歷史是由“上世”到“中世”到“下世”,逐步發展變化的。“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商君書·更法》),應該因時制宜,隨機而變。當變而變,國家則興;當變不變,國家則亡。在“不法古,不修(循)今”(《商君書·開塞》)的變法思想指導下,他兩次實行變法,以法治國,獎勵耕戰,推行縣、鄉行政制與什伍編戶制,統一了秦國的度、量、衡。變法獲得成功,使“秦民大說(悅)”,“鄉邑大治”(《史記·商君列傳》)。

重刑思想

實行法治的關鍵是信賞必罰。商鞅主張以賞補罰,“重刑少賞”,實行重刑政策,以便“以刑去刑”。重刑政策的內容包括:

(1)輕罪重罰。他指出:“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故曰:行刑重輕,刑去事成,國強。重重而輕輕,刑至事生,國削”(《商君書·去強》)。

(2)刑無等級。《商君書·賞刑》篇說:“壹刑者,刑無等級。”王公卿相至大夫庶人有犯法者,同樣處置。

(3)不能以功折罪。他說:“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商君書·賞刑》)。

(4)執法犯法,罪死不赦,絕不寬恕。

(5)“刑于將過”,防患於未然。他認為,“刑于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商君書·算地》)。沒有構成犯罪,只要有犯罪的苗頭,便要用刑,實為濫刑苛法。

耕戰思想

商鞅認為,“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力”(《商君書·靳令》),力量決定一切,而力量來源於農耕和兵戰。因此耕戰是“治國之要”,“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商君書·農戰》),千方百計獎勵耕戰,誘之以利,把民眾引到耕戰的軌道上來。採取重農抑商的政策,減輕農業稅收,對於力耕者賞以重爵;採取愚民政策,使農不得不耕,力耕得利,力耕有賞。對於兵戰,他主張採取賞厚罰重的辦法,使民不得不勇戰。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嚴刑之下,變怯為勇,殊途而同歸。他還提出了全國皆兵以及加強戰爭宣傳的主張,以造成人人聞戰則喜,爭先恐後的局面。商鞅已認識到耕和戰互相促進的關係,農為戰作準備,戰又推動農業發展。他將耕與戰看作是國家這輛馬車的兩個輪子。

商鞅變法和商鞅的思想使秦國由弱變強,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基礎。他的思想特別是重刑主張對後期法家以及後世的政治家、思想家產生了深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