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釐人

[拼音]:jiating guanxi

[英文]:family relationship

家庭成員間的人際互動或聯絡。包括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兄弟姐妹關係、婆媳關係、妯娌關係、祖孫關係、姑嫂關係、叔侄關係等,屬於社會關係的一種。

家庭關係主要有以下特點:

(1)以婚姻血緣為聯絡紐帶,表現為有婚姻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的關係(包括由收養關係建立起來的準血緣關係),其中以婚姻關係為紐帶的人之間稱為姻親,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人之間稱為血親。傳統社會注重傳宗接代,血親重於姻親。現代社會注重婚姻質量,注重夫妻感情,姻親變得越來越重要。

(2)和其他社會關係相比,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家庭關係最為密切,最為深刻。它包括生活、經濟、情感、性、生育、贍養、事業、政治、道德倫理等多種關係。家庭成員之間自然地產生一種彼此容忍、順應和合作的需要。

從家庭結構的角度看,家庭關係包含 3個基本要素:

(1)人口數量要素。家庭成員越多,關係越複雜;家庭關係的頻率和家庭人口數量之間的關係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式中N為家庭關係的頻率;X為家庭人口數。依此公式計算,若家中有2人,則只有1種關係;有3人,則有3種關係;有10人,則有45種關係。

(2)代際層次要素。家庭關係中的代際關係將家庭成員劃歸為不同層次,代際關係既表現了家庭關係的連續性,又表現了家庭中的自然隔閡──代溝。家庭中代際層次多,則關係複雜;反之,則關係簡單。

(3)夫妻對數要素。夫妻關係是家庭的中心,在家庭中有一對夫妻則有一箇中心,有二對夫妻則有二箇中心,有多對夫妻,則有多箇中心。中心越多,離心力越大,家庭越不穩定,常見的婆媳衝突、妯娌不和就是例證。只有一對夫妻的核心家庭,關係最容易協調。

影響家庭關係的因素主要有:

(1)家庭成員的生理、心理、道德和文化等方面的素質。

(2)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大,交往和溝通上必然較困難,從而減少聯絡的頻率和次數,疏遠相互關係;相反,家庭成員間的區位距離太近,接觸過於頻繁也會出現習以為常和矛盾糾紛。有人認為家庭成員間既要有適當頻率的接觸,又要保持一定的區位距離,使家庭關係處於最佳狀態。

(3)外部社會環境,包括社會經濟、政治條件和道德風尚等。不同的生產方式會有不同的家庭關係,不同社會的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對家庭關係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中國的傳統是主張家庭養老的,就相鄰的兩代人來說,不僅上一代人要撫養和教育下一代人,下一代人也要贍養上一代人,兩代人是“反饋”模式:

西方國家大多沒有家庭養老的傳統和習慣,上一代人要對下一代人負責,下一代人卻不必對上一代人負責,兩代人是“接力”模式:

A→B→C→…

此外,社會的法律、宗教等因素也對家庭關係發生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質的影響。如中國法律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子女,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兩代人間的密切關係。有些宗教禁止離婚,信奉該宗教的家庭便相對穩定。

人們大多以家庭關係和諧為理想目標。現代社會的變遷,使家庭關係發生了變化,家庭成員間相互依賴性減弱,獨立性加強,矛盾增多。矛盾和衝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可能使家庭不和諧,甚至使家庭分裂解體;另一方面可能帶來家庭中新的平衡、和諧與生機。

參考文章

家庭關係的“三從四德”保健養生